东莞检察机关两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宗

31.08.2017  11:52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柯兵)2015年7月,广东省检察机关被列为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地区后,东莞市就开始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记者昨日从市检察院获悉,两年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11宗公益诉讼案件。

其中,东莞市第二检察院2016年办理的大岭山镇多人合伙造假“供莞猪”进屠宰场案件,成为我市基层检察院成功办理的首宗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

在办理该起案件中,第二检察院依照相关规定,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大岭山镇农业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及时查摆原因,堵塞制度漏洞,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事后,还继续跟进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第三检察院办理的一宗环保类公益诉讼案件同样值得关注。在该案中,第三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市林业局跟进毁林男子补种树林的情况,使该男子在今年7月1日前完成补种1020棵树木的行政处罚规定,也使得被违法滥伐的森林得到恢复。

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东莞市检察机关不仅切实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还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调动法律规定的机关、组织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更为我市全面开展该项工作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