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每年6000万贴息助科技金融产业融合

06.06.2014  15:32

  6月5日,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东莞市财政在“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首期5000万元的种子基金、2亿元的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1000万元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每年6000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每年2000万元的创业投资机构风险补助资金,争取到2015年末,累计撬动金融机构和试点银行为东莞创新型科技企业和传统优势企业提供不少于20亿元规模的融资支持。

   引导发展天使投资

  根据方案,首期5000万元的种子基金全部用于并仅限于投资东莞市内注册的种子期、初创期等创业早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项目,其中优先考虑对获得政府立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以及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和项目。种子基金对单个企业或项目只进行一次投资,投资额不超过300万元,持股不超过30%,受托管理机构跟进投资不低于50%,投资期限最多不超过5年。

  此外,东莞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创业投资机构风险补助资金,专门用于对在东莞注册并已投资于东莞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不包括市创新创业种子基金)进行补助,用于减轻创业投资机构开展天使投资的风险。按照最高不超过其实际已投资于东莞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资额的10%给予风险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一年内对同一家创业投资机构的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推动银行加大信贷力度

  根据方案,东莞市财政将安排2亿元作为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用于试点银行对经市科技、经信等相关政府部门立项资助或推荐的科技型企业和传统优势企业贷款、银行自身推出的创新融资产品所产生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补偿金按年度结算。合作银行应按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的10倍,在自主审贷、自担风险基础上,对经政府部门立项的项目进行放贷,每个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对相关项目贷款发生坏账损失的,东莞市财政在不超过实际发放贷款本金总额的10%额度内,给予风险补偿支持。

  对于试点银行对上述企业发放的贷款,以及试点银行自身开展的新型信贷业务,如果银行当年没有发生不良贷款的,在当年结余的风险补偿金中,按银行新增贷款发放量的0.5%给予业务奖励,每年最高300万元。

  根据方案,每年由东莞市财政安排6000万元,专门用于对企业从试点银行对上述支持计划中获取的贷款进行贴息资助,贴息资金实行总额控制,东莞市财政按照其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贴息(如超出总额,则视情况调整贴息比例),每个项目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

  此外,东莞还将推进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由东莞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可根据实际支付情况予以核定调整)。

  东莞将通过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大力资助与支持,争取到2015年末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800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6%、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3%。方案实施时间为两年,至2015年12月31日止。(记者/戴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