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政局副局长杜江:不断强化对低收入人群帮扶工作

24.05.2017  05:41

市民政局副局长杜江

接下来,东莞将切实做好精准救助(记者 程永强 摄)

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修订出台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市民政局副局长杜江接受东莞日报记者专访时透露,近年来,东莞正不断强化对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工作。2017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中,东莞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20元,并把对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进行补助等事项作为今年首要的民生实事;今年将修订出台《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接下来,东莞将切实做好精准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核对核查作用。按照国家、省、市的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全面开展低保救助、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的核对核查工作,充分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推进“救急难”“主动发现、精准救助”等专项行动,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救尽救。

全面落实“8+1”社会救助制度

据杜江介绍,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文件精神,东莞市积极作为、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体系‘8+1’”  社会救助制度,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所谓社会救助体系‘8+1’社会救助制度,其中的‘8’就是最低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灾害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这8项基本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另外的‘1’,就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杜江说。

据悉,近年来,东莞出台了《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莞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东莞市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办法》《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救济办法》等救助制度,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出台并有效实施困难群众在医疗应急、社会保障、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失业救助等各方面的救助政策。

前3个月共支出低保金1361万多元

记者获悉,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2017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20元。目前,我市共有低保对象6093户、11819人,人均补差救助593元,比全省标准455元高出138元。截至3月,全市共支出低保金1361.11万元。

东莞积极实施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  对于已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对其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助,截至3月共支出420.63万元;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向低保户发放食品、燃气及水电补助,截至3月共支出283.66万元。

在特困供养(五保供养)方面:目前,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370元,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86%(省要求不低于60%),共有五保对象763人。2016年共为97名分散供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医补金、教育补助金共244.53万元。

我市已建立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津贴制度,补助标准与孤儿同等(残疾1670元/月,健康1390元/月,省定标准500元/月),2016年为15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助金113.49万元。

同时,东莞还进一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津贴。目前,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每年2400元,重残护理补贴每年3600元(省定标准困难残疾人1200元/年,重残护理1800元/年)。

高标准实施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

杜江表示,近年来,东莞积极实施重大疾病救助。一是高标准实施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实施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的住院、普通门诊、特定门诊“一站式”结算服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比例达90%,特困供养对象医疗救助比例达100%,2016年共支出低保医疗救助金5382.9万元。

二是扩面实施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对我市户籍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享受市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复退军人家庭、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因重大疾病给予医疗救助。去年共有643人得到有效救助,救助金达328.4万元。今年拟出台《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医疗救助从重点救助对象延伸至低收入和支出型救助对象,目前办法正在合法性审核。

三是丰富慈善救助内容。目前我市慈善医疗救助项目主要有: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市慈善会福彩关爱基金和市慈善会临时救济等三项内容。市医疗救济基金会成立于1996年,截至2016年,共筹集基金(即本金)1.794亿元,基金会动用增值利息对东莞市范围内贫困危重伤病者进行医疗救济,2016年共救济急、重、危伤病患者2163人次,共发放医疗救济金858.88万元。

市慈善会于2011年11月正式设立东莞福彩关爱基金,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设立以来共支出1880.1万元,共救助1699人次。今年,我市修订出台了《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办法》和《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救济办法》,充分发挥慈善救助作用,以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暨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为契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帮扶,挖掘社会各界和基层慈善潜力,统筹协调慈善救助有序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截至今年3月,医疗救济共救济307人次,支出救济金124.9万元。

全面提高自然灾害救助标准

记者还了解到,在灾害救助方面,近年来我市全面提高本市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将因灾致死(失踪)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并且对因灾受伤、致残,因灾“全倒户”“重损户”等本市户籍困难群众分类按标准救助。

在低保助学补助方面,自2014年1月起,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教育局共同印发《东莞市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补助标准为:小学75元/人月、初中和中职200元/人月、高中400元/人月、大学625元/人月。全年,我市共向低保家庭在校子女3317人发放助学补助金1305.14万元。

在“救急难”临时救助方面,东莞正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探索“救急难”的实现路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作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大力实施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制定各级救助服务窗口标准,建立主动发现,精准救助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应,让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得到及时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就急难、兜底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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