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水乡经济区将重点发展四大产业
杨智宏/制图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通过市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市政府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编制水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水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水乡管委会被赋予生态文明建设职能
《东莞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是市人大确定的近期立法项目之一。征求意见稿由市环境保护局起草,旨在改善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 经济 区(以下简称“水乡经济区”)的环境,引导水乡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水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推进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制定该条例的目的。
为此,水乡管委会被赋予生态文明建设职能,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水乡经济区生态文明促进工作,开展镇际重大项目环境影响会商和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市政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编制水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水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禁养畜禽 违者拟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政府将依法在水乡经济区中划定生态控制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应当相互衔接。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建立健全与主体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挂钩的镇街间利益分配调节机制。
产业导向方面,水乡将重点发展绿色低碳的制造业、生态农业、生态 旅游 业、具有水乡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及其他新兴产业。水乡制造业将发展高端先进的新兴产业,构建以高端先进装备、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四大产业为主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并以绿色低碳为目标,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此外,水乡经济区为畜禽禁养区,严禁从事畜禽养殖业。违反规定、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市政府批准后,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上下游水体断面实行水质交接责任制
水乡生态建设,治水是关键。《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跨镇街河流污染协同治理机制和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实行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逐步在水乡经济区推进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核定,建立健全纳污总量控制制度。
市政府按照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效益的重要性,将湿地分为市级湿地、镇级湿地和一般湿地,实行名录管理,通过设立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等方式予以保护。临海宾馆、饭店、旅游场所对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未实行集中处理的,应当自行建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将污水排入海中。
保护特有动植物和文化资源
东莞水乡有不少特有资源。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水乡经济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当合理开发,采取措施保护水乡经济区内的蟒蛇、黄唇鱼、中华白海豚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金毛狗、桫椤、苏铁蕨、白桂木、樟树、粘木、土沉香、大苞白山茶和巴戟天等保护植物,以及莞香木、莞草等水乡特有本地植物,防止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保障生态安全。
在水乡文化保护上,对水乡经济区内的祠堂、凉棚、骑楼等岭南建筑,龙舟节、曲艺节、花灯节、 美食 节等岭南民俗节庆,以及国家级的龙舟制作技艺、省级的龙舟景、乞巧节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开发。
为体现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水乡经济区开展生态文明实践,参加与水乡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公益活动,依法举报危害水乡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
【 各方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