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水价气价污水处理费今年听取“涨”声一片

17.04.2015  17:29

{16日,市发改局召开2015年价格工作发布会,宣布今年将重点改革水价、建立居民天然气阶梯制度及制定地铁轨道票价等。另外,污水处理费将从5月1日起开始上调。}

年底建立阶梯气价

最高每立方米5.4元

继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在莞实施后,居民天然气也将实施阶梯价格制度,以后,用气量过多家庭可能要承担最高上浮50%的阶梯气价。

据了解,东莞去年才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今年主要建立阶梯价格制度。

“当前居民天然气定价是3.6元一立方米”,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黄鹤权表示,今年不会上调基准气价。

据介绍,按照国家和省指导意见,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分别覆盖区域内80%、95%及95%以上用户月均用气量,分档气价按照不高于1:1.2:1.5的比例制定。也就是说,假定80%用户月均用气量为20m3,95%的用户为30m3,那么月用气量在20m3以内的实施基本气价,在20-30m3之间实施第二档,价格上浮20%,超过30m3部分则实施第三档气价,即上浮50%的价格。

黄鹤权指出,现在该局正开展用户用气量情况调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上浮比例。据介绍,计划于今年年中举行阶梯气价听证会,并在2015年底前建立全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全市水价将统一

居民用水会看涨

东莞早在2007年就开始试行阶梯水价,2009年全面实行,现全市抄表到户家庭户基本实行阶梯水价收费模式。市发改局副局长陈志超表示,目前一些村一级阶梯水费实施不够到位,镇街水价也存在差异,今年将通过价格优化,实现全市水价统一。

这是否意味着居民水价又将上涨?

对此,发改部门指出,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底前广东省地表水水资源费要由原每m30.12元提至0.2元,将直接增加供水企业成本,为此,市发改局拟结合水资源费调整和供水成本等变化情况,按水源结构、供水模式等划分不同区域,分区域制订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与此同时,按照国家关于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用水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建议值为每月每人4.6吨,第二级为6.7吨,各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但东莞现行阶梯水价制度的各级水量和比价关系与指导意见不尽相同,比如第一级为22方,第二级为22方-30方,第三级为30方以上,且东莞阶梯水价的梯度也仅为1:1.5:2,均低于国家指导意见,也将进行完善。

污水处理费5月上调

每户每吨上升0.06元

市发改局表示,从去年3月1日起,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收费水量处理率形成同向联动动态调整机制,规定以70%作为基期收费水量处理率,当年度收费水量处理率上下变化超过2%且距离上次调整时间达到或超过1年时,启动联动机制,调整各分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同时建立征收标准与治污成效挂钩的减排约束价格机制,确定了2014年度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任务指标分别为11.01万吨、1.30万吨,并以当期征收标准为基础,按任务完成率相应调整征收标准。

据市水务部门统计,东莞去年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量分别为12.6万吨和1.39万吨,减排任务完成率分别为112.4%、105.3%,不需调整征收标准。但收费水量处理率已由基期的70%提高到75%,符合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收费水量处理率同向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

根据机制联动方法,各分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各分类污水处理费基价×实际收费水量处理率。其中,居民用户由原每吨0.84元调整为0.90元,上升0.06元;非居民用户由原每吨1.09元调整为1.17元,上升0.08元;特殊行业由原1.26元调整为1.35元,上升0.09元。调整后,居民每户每月增加支出约1.26元。新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5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