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制委员会成员今日正式出炉

08.05.2015  01:47

东莞时间网讯 今天,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市会议大厦胜利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市人大首个专门负责统一进行立法审议的机构——法制委员会正式成立。

法制委员会共由11名人士组成,下设一名主任委员以及三名副主任委员。李满堂当选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俊荣、李光霞、王任槐当选副主任委员,叶有广、危兆宾、吴绮娜、张燕姝、周汉标、徐波、蔡国栋等7人当选委员。

法制委员会的11名组成人员均有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其中4人是法学背景本科以上的学历。除了高校教授,还有不乏从事法律工作、环保工作的基层干部,城乡规划领域的高级工程师,以及多年从事东莞文化开发与保护等方面经历的,更有一名来自基层社区的党工委书记。

围绕十项职能开展工作

法制委员会是市人大专门负责法规统一审议的机构,今后将按照法制委员会的十项主要职责一步步开展工作。

(一)对列入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并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报告、地方性法规案修改稿及表决稿;

(二)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其他有关法规议案;

(三)审议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有关法规议案,并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四)审议地方性法规的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报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并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

(五)年度立法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个别立法项目进行调整的,研究提出调整意见,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六)研究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案及其说明,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七)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

(八)审议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九)对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指导;

(十)其他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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