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四项措施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东莞法院四项措施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审判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东莞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机制。东莞从2013年率先探索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以来,着力完善配套措施,健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机制,促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22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111件,出庭率达12.04%。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数是2013年的10倍,比2014年增长了23.3%。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呈现“敢出庭、愿发声、有作为”的新常态。
二是合作共建“法治东莞实践基地”。东莞第一法院与市委党校合作共建了“法治东莞实践基地”,开展了行政审判进党校活动,使党校学员现场观摩行政审判,有效促进公职人员提高法治素养。此外,市中院与31家行政机关建立起了协调联动机制,选派行政审判业务骨干到行政单位及有关部门授课2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就地巡回审判制度。强化行政诉讼法治教育功能,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且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将法庭搬到行政执法现场,就地巡回审判,主动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案释法,将被动司法变成主动服务,也实现了人民群众和行政执法干部现场观摩、现场学习、现场受教育。
四是建立诉后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机制。建立两级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台账,法院根据案件反映出的依法行政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须限期作出答复,市法制部门跟踪其反馈落实情况,促进行政机关改进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