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深化农村改革激发新一轮发展动力
■麻涌农民大棚种植的花苗。(记者 杨泽彬 摄)
8月22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创建达标活动的意见》和《保留的全市创建达标活动目录》(2014年度)、《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东莞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徐建华强调,要把深化农村改革放到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位置去谋划、去推动,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东莞新一轮发展动力。
继续加大创建达标活动的清理力度
徐建华指出,必须深化对创建达标工作的认识,创建是推动工作的抓手,不是目的,要把创建活动和常规性工作区别开来。
徐建华强调,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大创建达标活动的清理力度,最终保留下来的必须是对全市工作大局具有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的创建达标活动。对已经创建成功的工作要注意巩固,持之以恒,使之长期发挥作用;正在创建的工作,要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创建成果让群众共享。
农村改革要早出经验成果
徐建华说,必须充分认识“三农”工作在全市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东莞是一个城市化率很高的城市,但“三农”工作仍然面临艰巨任务。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精神,要把深化农村改革放到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位置去谋划、去推动。
徐建华强调,深化农村改革要注意抓好列入中央和省试点工作,争取早出经验,早出成果。要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东莞新一轮发展动力。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要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要求,突出特色,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率,带动村民致富,促进环境优化。
徐建华指出,深化农村改革不仅仅是农业部门的工作,各相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参与。
法律服务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
徐建华指出,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依法治国落实在基层的需要,也能为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三驾马车”提供法律顾问支持,同时也可以向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
徐建华强调,法律服务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重要工程,要加快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法律顾问队伍,认真做好宣传,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进村入户。他同时要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不仅要面向本地居民,还要延伸到新莞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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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创建活动
今年将清理近90%创建达标活动
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清理规范创建达标活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创建达标活动的意见》和《保留的全市创建达标活动目录》(2014年度)。在摸底统计收集我市各类荣誉、示范、试点项目基础上,经研究筛选,我市将大幅清理创建达标活动,清理率近90%。
据介绍,经过大幅清理后保留下来的创建达标活动呈现“增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着力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特点。
关键词:农村改革
推进“ 一区三镇街”创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提出我市要争当全国、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并从创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其中,我市将推进“一区三镇街”创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意见》明确,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莞城街道、黄江镇和虎门镇“一区三镇街” 要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突出特色编制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的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明确改革的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创新农村产权管理机制、创新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农民财产收入渠道、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等改革重点,切实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步伐,增创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新优势。
关键词:顾问进村
每村每年补贴一万元
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在2012年5月起开展的无偿、公益性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础上,2014年底前稳步过渡到政府购买村(社区)基本法律服务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争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省单打冠军。
《实施方案》还明确从2014年7月起,由市财政从市、镇(街)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5%的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个村(社区)每年1万元经费支持。
《实施方案》明确,进村法律顾问将承担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制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职责。
此外,法律顾问还有“四个一”的工作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周至少与村(社区)进行1次电话沟通,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不少于8个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为当地企业和干部、群众举办1次法治讲座,每年至少举办1次户外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