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混 这五大消费陷阱 不看就亏大了!

15.03.2016  13:28

这年头,奸商无处不在!在东莞,买个手机,美个容,一不小心就落入奸商精心设置的消费陷阱,让人蚀财又伤心!

你造吗?去年东莞市消委会受理的消费投诉中,有关手机的投诉就多达1896宗,位居消费投诉首位。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东莞市消委会日前公布了去年的首批五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三个有关手机消费,涉及购机赠话费、分期购手机、销售翻新机等陷阱,可谓是招招狠毒,赶紧来看看吧。

案例一: 购机赠话费,竟是网络话费陷阱

2015年1月27日,周先生在东莞市望牛墩龙威电讯器材店购买了一部价值999元的天翼手机,宣传承诺赠送500元话费。后来,周先生发现原来500元是网络话费。周先生认为,店方宣传及介绍隐瞒了“网络话费”真实情况,遂向之望牛墩消委分会投诉。经调查,店方广告宣传确实没有注明是网络电话话费,存在误导消费的嫌疑。经协调,店方同意给周先生充值150元实时到账的话费,注销500元网络话费。

消费点评: 本案中,商家行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六款规定的欺诈性宣传。目前,网络话费并非三大通讯运营商的产品,在没有WIFI的情况下拨打网络电话将产生网络流量。而且,拨号软件的合法性尚未得到权威认可。提醒消费者,话费赠送,必须了解话费的出处是否合法通讯运营商、收费标准、使用条件和期限等。

案例二: 货运途中额外加价违约不获支持

2015年11月14日,赵先生以700元价格,通过东莞市沙田龙兴货运服务部托运11件家具到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的家中。11月20日,运输车辆电话通知赵先生物件已到达怀化市,但要运到靖州县则需额外支付270元,否则不予运送,赵先生只得让家人支付。赵先生认为托运时,经营者开具的单据已注明“到站:湖南怀化靖州县”,后要求退还270元。经市消委会调查,办理托运时,龙兴货运已与赵先生确认家具以3.5 m³支付费用,后期需要转包及广州转包商需以4.2 m³计价的情况,龙兴货运从未告知赵先生,且违背约定,额外270元费用不应由赵先生支付。经调解,龙兴货运退回赵先生270元。

消费点评: 消法》明确赋予消费者有知情权。转包、额外加价是快递物流常见问题。消费者在办理快递拖运时,必须与货运公司明确约定货运物品、重量、价格、投递方式、投诉地址、等重要事项,贵重物品选择保价,并保存快递货运单,主动维权。

案例三: 免费美容被迫消费两千警惕诱导消费

2015年5月9日,杨某被东莞市企石姿蔓莎美容店员工派发传单的“该店有免费体验并有免费的东西送”吸引,进店进行体验。店员告知杨某只要收18元洗脸费。洗面后发现脸部皮肤发黑,杨某要求复原,店员则称需198元的材料费,杨某被迫答应。随后,店员又推荐毛孔收缩服务,并只报单层服务128元的收费。最终,埋单时却告知杨某共洗了15层,杨某无奈被迫刷卡缴费1400元并写下“520元”欠条,且美容店不予提供任何消费凭证。接诉后,企石消委会指导杨某想办法索取消费凭证,并最终为杨某挽回损失1600元。同时,因该美容店经营手法性质恶劣,被企石分局立案查处。

消费点评: 本案中,商家行为属于《消法》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有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查处。消委会提醒,不少消费纠纷,都是因“免费”惹的祸!商家在推销免费试用前,往往夸大产品功能、隐瞒价格等。消费者在接受免费服务前,要认真衡量自己的实际需要,了解服务和产品的合法性、价格等,不要忽略免费暗藏的消费陷阱,宣传单、消费凭证等书面证据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案例四: 销售翻新手机,协调不成诉讼成功

2015年3月,孙某在东莞市长安杰胜通讯器材店购买了一部某品牌XIMIR55手机,发现进网许可证信息与手机串号不相符,投诉后,经长安消委分会调解更换了一台“某米3”手机,店家口头承诺“假一赔十”。孙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手机有质量问题,鉴定发现该“某米3”手机是翻新机。孙某要求店家兑现“假一赔十”承诺。经多次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随后,孙某诉之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孙某胜诉,东莞市长安杰胜通讯器材店退还购机款并赔偿3倍购机款。

消费点评: 商家用翻新机代替新机故意隐瞒消费者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与商家发生争议时,经过各种协商、调解途径仍无法解决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让不良商家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手机,一定要索取购物小票或发票,核对手机串码与包装、手机内部商品标帖所标注的是否一致,认真检查手机主机、配件、质量合格证、三包凭证等是否齐全,保存修理记录单等有效维权凭证。

案例五: 手机办分期付款潜藏高息陷阱

2015年6月12日,杨先生在寮步光辉通讯器材店购买一台糯米手机,价格为2800元。杨生因资金不足,选择分24期付款,签贷款合同后,发现每期需付170元,24期手机总价则为4080元,意味着贷款费用竟为1280元。杨先生心有不甘,诉之寮步消委会。经现场协调,商家同意让杨先生重新办理一次性付款,并终止贷款协议。

消费点评: 近两年,“米系列”手机的投诉突出,产品质量、售价参差不齐,商家借分期付款的“契机”,暗藏贷款服务费,趁机抬高销售价格,以掩眼法的手段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一定不要贪图便宜,选择分期付款前,一定要仔细看清贷款条约和贷款费用,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主动维权。

小贴士 此手机店是黑店吗?可上“诚信通”查

“3·15”来了,东莞市工商局局长范燕彬一行日前做客“阳光热线”时,接到不少市民遭遇的消费纠纷投诉。市民李先生反映,他曾在横沥某手机店购买小米手机,结果开发票时却变成了“果米”。经过横沥消委会协调,店家同意退,但店主声称消委会罚了他300块,要让李先生承担200块,最终800只退了600块。

对此,东莞市工商局 经济 检查科科长李清华表示, 消委会没有处罚权限,所谓消委会罚款是不存在的,实则是商家看准了消费者希望息事宁人的心态而“忽悠”消费者的手段。 对于商家不合理的要求,消费者应该反对并继续向消委会投诉。

东莞市工商局局长范燕彬也表示,针对手机销售行业的乱象,去年工商部门集中力量开展了流通领域手机行业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违法销售手机案件550宗。今年,工商部门还将在手机行业开发和推广使用“诚信通”信息查询系统,让消费者通过扫描商家的识别二维码或名称查询方式,快捷掌握商家信用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促使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消委会也提醒消费者,要引以为鉴,如遭遇同类纠纷,可选择恰当办法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