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现诈骗新招!男子盗Q冒充子女向父母要钱骗得30余万

24.11.2016  23:44

 

 

 

东莞出现用木马盗取学生QQ冒充子女向父母要补习费,图为聊天记录

东莞出现用木马盗取学生QQ冒充子女向父母要补习费

20岁男孩不到两月诈骗30万余元 20名家长上当受骗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李金健 通讯员 钟紫薇)先申请加入东莞、佛山名校的QQ群,再将买来的木马程序链接发到群里,后台盗取学生的QQ号,然后假冒对方向父母要补习费,还冒充老师与打来询问的家长对话,一名20岁男孩利用上述手段,不到两个月就作案20宗诈骗30万余元,家长们直到事后与子女的班主任通话才得知被骗。

记者今天从市第三法院了解到,该案日前一审宣判,被告人唐某宾犯诈骗罪获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为其取款的三名“90后”小伙伴也被以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诈骗手段又出新:

盗Q冒充子女向家长要补习费

“爸爸在吗?”“我们学校邀请到美国哈佛大学的资深教授到学校培训,可以学习到很多知识,有英语辅导、数学辅导,我想报名这个培训。”“学校就有200个名额,我是其中的一个,报名时间到今天13点截止,报名就要交费的。”……

2016年3月7日上午11点,东莞的吴先生手机QQ连续提示有新消息,他打开一看是读初中的女儿在找他,女儿说学校近期邀请美国哈佛大学的资深教授来搞培训。一听是孩子学习的事情,吴先生便没多想赶紧让女儿报名,之后女儿回复要交钱,一开始说费用是8800元,还给了一个说是负责报名的老师的电话。他汇款后,女儿说8800是一门课程的费用,一共有两门课程。于是,他又再汇了8800元。

过了一会,女儿又说要交资料及助听器费用共23000元,不然没法上课,他叫女儿先去问学校,后对方回复是真的,他又按要求汇到指定的账号。后来,女儿又说要汇15000元,说是今后成绩好,可以参加出国交流文化活动,当时他跟女儿说培训完再给钱就没有再理会,两人结束了聊天。

当天晚上,吴先生和女儿的班主任通电话才知道根本没有这回事,自己被骗了,他先后三次汇款共被诈骗40600元。

可怜天下父母心:

不到两月就有20位家长上当受骗

像吴先生这样上当受骗的家长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从2016年2月份开始,只有初中文化的20岁男孩唐某宾就通过QQ申请加入一些东莞、佛山有名学校的QQ群,将买来的木马程序链接发给该群的人,只要群里的人点开链接,他就可以在后台盗取QQ号,然后看对方是否有父母联系人,如果有就假冒对方向对方父母说有培训要交培训费。

为了让家长深信不疑,他冒充的时候还提供一个电话号码给对方父母,说是负责报名老师的电话号码,家长打电话过来核实,他们确定报名后他就向他们发 银行 账号。

就这样,他在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频频得手,作案20宗,涉案金额达33.2万元。

把钱骗到手后,他再通过网银将银行卡里骗取的钱转到同伙柳某聪和柳某他们的银行卡里,然后让他们去取,给他们10%的好处费。

庭审时,被告人唐某宾表示,他自己一共分别从网上和手机店买了10多张银行卡和手机卡用来诈骗。他只是拿着银行卡的U盾,骗到别人钱之后就从网上将钱转走,银行卡一被冻结就扔掉。跟家长打电话时他一般自称王老师,电话卡也是打一次扔一次。

四被告人均获刑:

同伙女友帮取钱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宾使用木马程序盗取被害人子女的qq号后冒充子女向家属以要补习费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的钱财,主观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柳某聪、柳某事前约定唐某宾诈骗后帮唐某宾转取赃款,事后获得所骗金额的10%作为好处费,其行为直接关系到唐某宾诈骗目的能否顺利实现,已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被告人刘某党事先没有同诈骗的实施人员唐某宾商量,柳某聪亦未告知刘某党转取的赃款系诈骗赃款,与诈骗的实施者唐某宾、诈骗后取款的柳某聪没有明确的犯意联络,也未实施具体的诈骗行为,因此,被告人刘某党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但被告人刘某党作为柳某聪的女朋友,明知柳某聪为他人取犯罪所得赃款情况下仍予以帮助柳某聪取款,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院根据各被告实际情况,一审判决被告人唐某宾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被告人柳某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刘某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同时,责令四位被告人就各自参与实施诈骗作案的宗数和涉案金额,退赔20位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