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男子以拼车之名劫人钱财 主犯获刑三年半

25.09.2015  11:49

东莞时间网讯 重庆男子彭某结伙两名老乡开着悬挂假牌的别克小轿车,在大朗以拼车为名瞄准候车单身男子,拉客上车后先以掉包分钱的方式诱骗乘车人身上财物,一旦露馅则暴力抢劫。

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彭某等3人因犯抢劫罪均被判刑,其中主犯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候车市民遇上“热心”拼车男

2014年8月21日早上6时许,彭某带着两名同伙张某、刘某,由张某驾驶一辆悬挂假车牌的别克牌小型汽车,三人一起蹿至大朗伺机作案。

当日7时许,彭某等三人在大朗银朗南路高架桥附近路段,发现市民张先生在路边等车。

刘某遂走上前询问,得知张先生准备坐车去虎门镇。刘某遂声称自己也要去虎门镇,邀张先生一起租车前往。这时,张某驾驶着悬挂假牌的别克小轿车驶近。刘某遂邀张先生一起上车,张先生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两人跟司机谈好价格后,就一起上车坐在后排座位上。

车子开了不久,彭某在路边拦车,也以拼车为由上了车,坐在副驾驶位上。

“丢包分钱”诈骗不成竟抢劫

彭某佯装在车上睡觉,并装作无意中钱包从裤袋滑落在后排空隙处。刘某抢先捡起后,示意张先生不要声张,悄声称下车后共同分钱。彭某随后装作醒来,假装发现钱包不见了,声称钱包内有8000元现金和存款22万多元的 银行 卡,质问刘某和张先生,并要求二人拿出身上的现金和银行卡以证明清白。

此时,张先生起了疑心,要求下车,被拒绝后掏出手机准备报警。彭某随即凶相毕露,抢走张先生的手机摔在座位底下。后彭某继续威逼张先生拿出财物,并从副驾驶位底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铁棍殴打张先生,还伸手抢张先生的钱包,将其手指掰伤。刘某也威胁张先生交出财物。

张先生多次要求下车,充当司机的张某则不管不顾,继续驾车向前行驶。张先生并没有屈服,不停扳车门、踹车门。彭某等三人见状,无奈只好放张先生下车。

同日8时许,追击的公安人员在黄江镇龙见田加油站红绿灯处将彭某等三人拦停并抓获。

经法医鉴定,张先生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拼车男与同伙司机均获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中彭某为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彭某还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刘某、张某是从犯,依法可从轻处罚。三人犯罪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依法可对彭某从轻处罚,对刘某、张某减轻处罚。

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