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范围扩围
今年起执行,目前正在进行的2015年度汇算清缴仍然适用旧的优惠政策
东莞时间网讯 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也纳入了研发费加计扣除,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范围从研发活动到费用类型实现了“双扩围”。
记者近日从东莞市地税局获悉,除了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娱乐 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能加计扣除的行业外,其他行业均可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行业范围扩大
企业税收优惠礼包再次来袭,记者近日从东莞市国税局、东莞市地税局获悉,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适时出台了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2016年开始,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将适用新的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税收所得时,成本中如有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享受50%的加计扣除。
据了解,新政策一大利好就是研发活动范围大幅扩围。东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不再要求享受优惠的研发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两个目录,而是采取反列举的方式,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能加计扣除的行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这意味着一些新兴业态也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费用也享受优惠
与此同时,加计扣除费用范围也同时扩大。东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在原有基础上,又将外聘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 保险 费以及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也纳入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
新政策还明确规定,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都可按规定进行加计扣除。
新的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市地税局提醒:“目前正在进行的2015年度汇算清缴仍然适用旧的优惠政策,但优惠备案的程序大为简化,企业不需再办理研发项目鉴定和事前备案手续即可自行申报享受优惠。”
案例:
企业年度收入200万元,成本费1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有40万元,假设没纳税调整,那利润就是100万元,算一算,没优惠时,需要纳税:(200万元-100万元)×25%=25万元。
但如果加计扣除优惠后,只需纳税:(200万元-100万元-40万元×50%)×25%=20万元。
两相比较,优惠了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