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最高补贴600万

29.07.2015  01:23

27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市经信局了解到,东莞市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已开始,8月7日截止,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可登录“智造东莞”填表申报,最高可拿到600万元政府补贴。

据了解,东莞市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重点对具有集群效应和示范作用的产业集群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进行资助。申报条件包括,申报单位为在东莞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资助项目所在地属于国家、省、市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集群的镇街(园区);项目实际总投入5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知名度、完善产业链条、推动集群内企业创建品牌。

根据年度预算,对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而对于首期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项目,还将给予二次资助,根据项目继续投入资金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而建设项目实际投入资金包括,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策划和建设费用、区域品牌宣传和推广费用、引导企业创建品牌活动推广费用等。而对列入“国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或“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且获国家、省专项资金奖励的项目,分别按照1:1、1:0.5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最高额度分别不超过100万元和5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给予立项资助的项目,市财政配套资助加上国家、省财政资助经费的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