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科技局:七成科技资金将按普惠制分配

20.10.2015  18:13

东莞报业“全媒体基层行”策划报道

杨智宏/制图

东莞时间网讯 创新驱动,已成为东莞推动高水平崛起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引擎。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背景下,我市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接下来我市还将出台哪些创新驱动配套政策?数额庞大的科技政策扶持资金如何惠及更多中小型科技企业?在接下来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中还面临哪些难题?

日前,市科技局局长吴世文在接受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基层行”采访团采访时透露,目前市科技局正在积极建立完善推进创新驱动发展“1+N”科技政策体系,同时推动科技资金分配由竞争性分配向普惠制分配转变,计划在3年后实现全市70%的科技资金遵循普惠制原则分配。

将出台办法扶持科技股权众筹

“1+N”创新驱动政策体系是我市破解科技创新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增强 经济 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的重要抓手。自4月份以来,《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及一系列配套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新一轮“1+N”科技政策已经形成。据吴世文介绍,到目前,已经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发投入、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资助、孵化器分割转让、科技 金融 发展、科技服务业等科技创新重点环节推出7个配套实施办法。

同时,市科技局正在起草关于扶持科技股权众筹、众创空间发展的有关办法,“十三五”期间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奖励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也正在作进一步的修订。“接下来根据国家、省的新部署和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N’的内容还将不断地丰富和扩展。”吴世文表示。

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努力申请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9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东莞市列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将对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巨大的政策红利和推动力。目前,结合我市已出台的各项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市科技局正在参与起草《关于进一步支持松山湖高新区(生态产业园区)超常规发展的决定》,制定东莞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营造鼓励大众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

获资助企业范围进一步拓宽

我市创新驱动系列配套政策涉及科技项目多、经费额度大,如何确保科技资金用在刀刃上、惠及更多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也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事实上,我市“十二五”的科技政策侧重于资助科技计划类项目,并以竞争性分配为主,能享受科技政策资助的企业范围比较窄,而新的“1+N”科技政策体系有望逐步改变这一状况。

吴世文表示,“1+N”科技政策体系将体现普惠制原则,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发投入等多方面的普惠性政策,受资助的企业范围更广,更有利于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氛围。“企业只要达到条件,就很容易得到资金扶持。”吴世文举例说,比如中小企业很难达到高企的门槛,但有了高企培育库以后,中小企业只要进入培育库,就能够拿到1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的扶持资金。吴世文透露,市科技局计划在3年后实现70%科技资金分配遵循普惠制原则。

在科技项目管理方面,我市“科技东莞”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目前实行“评审、实施、监督”环节部门三分离。据介绍,在评审环节,市科协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评审;在监督环节,市财政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等监督管理,市监察局与审计局将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审计的行政问责范围。

吸引创新资源快速在莞集聚

在吴世文看来,东莞要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除了要提高全社会的创新意识以外,最大的问题是科技人才的缺乏。为此,今年来我市继续引进与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团队,吸引国内外优秀创新资源快速聚集东莞。到目前,我市已组建了25家新型研发机构,累计服务企业超过2万家,引进孵化科技企业140多家;引进省市创新科研团队30个。

“引进人才的关键在于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中的个人价值。”吴世文指出,科研人员创新成果的收益权、分配权等方面的政策目前都已得到落实,此外我市还在全国首创市财政支持的项目,科研人员能够共享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实现科研人员在莞创新、创业、创富。

另一方面,今年我市提出大力推动民营资本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目前,市科技局已制定出台《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扶持办法,推进创新创业种子 基金 运作,并成立了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东莞分中心。据吴世文透露,接下来东莞将加强对创新创业的投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孵化器内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在孵企业出现的首贷坏账项目和创业 投资 失败项目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