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等9市明日有望获地方立法权

28.05.2015  02:47

东莞时间网讯 明日(5月2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表决《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一旦通过,东莞等9市即可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经梳理出一批立法意向项目。一旦获得地方立法权,这些立法项目计划将提交给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此外,目前市人大着手起草与立法有关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据介绍,从立项到立法评估、公布、法律实施的评估等过程,每一项程序均需要通过相关制度、办法来保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公开立法,将立法工作落到实处。据其估算,至少需要制定十多个相关制度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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