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 促提升”报道⑦|东莞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06.08.2021  02:42

为推动东莞的宗教界人士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委统战部认真谋划部署,充分发挥市宗教团体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组织宗教团体及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条例》,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实现自身建设和工作能力双促进、双提升。

在组织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学习《条例》过程中,东莞坚持将学习《条例》与学习“五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统一战线史)、推动“四进”(推动国旗、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佛教活动场所)、开展“三爱”主题教育(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推动“五个建设”(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宗教信仰建设、道风教风建设、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东莞的宗教界人士准确把握新时代统一战线的方位使命,同时对标新时代宗教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水平,持续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同时,市委统战部还要求,东莞宗教界人士要学深悟透《条例》,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努力展示新时代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奉献社会的初心,更好地服务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东莞统一战线工作提质增效、为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统战知识知多D】

如何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水平?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在第六章“宗教工作”中,深入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为我国新时代宗教工作提供了保障。

第二十三条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的态度对待宗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第二十四条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尊重和保护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坚持政教分离。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律法规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

防范外国势力干预和支配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支持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文化的阐释,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

文字:伍江 通讯员 袁中原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