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老板轻信MBA老同学生意骗局 被骗走25万元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一名老板杜先生轻易相信香港一起读过MBA的老同学,被骗走25万元,报警后收到退款4万元。这位老同学被抓后,仍拒绝认罪。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向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被责令退赔杜先生21万元。
谎称介绍生意诈骗MBA同学25万
杜先生系东莞市长安镇一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板。2015年9月,公司来了一名特别的客人向某。这位当时年仅28岁的重庆男子向某,在惠州也开了一家公司,是杜先生以前在香港就读过的某商学院的MBA同学。
向某对杜先生声称,他跟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有生意往来,在那里有很过硬的关系,可以通过他认识的格力公司的李某,让老同学的电子公司成为格力公司的供应商。
出于对老同学的感情,杜先生信以为真。2015年11月,向某找来男子邓某,郑重其事地对电子公司进行验厂事宜。
2015年12月2日,杜先生到银行取了25万元现金交给向某。按照向某的安排,邓某于2015年12月、2016年3月两次对电子公司进行验厂。
落网拒不认罪获刑五年
杜先生一直等待跟格力公司合作的消息,但始终没有下文。2016年5月5日,杜先生发觉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6年5月6日、7日,杜先生两次收到向某还款共计4万元。
2016年7月10日,惠州市公安机关在惠州市惠城区将向某抓获,并于当日移送至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乌沙派出所审查。
经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向某并无业务往来,格力公司也根本没有向某所说的那位熟人。向某归案后,在一系列证据面前仍拒绝认罪,声称只是跟杜先生有“经济纠纷”而已。
法院经审理认为,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