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获购买学位免交学杂费

17.03.2016  11:26

东莞今年将向民校购买5600个学位供“新莞娃”入读 暂行办法昨日出炉

增加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是东莞市政府今年“十件实事”之一。(记者 石忠情 摄)

东莞市政府今年宣布的“十件实事”,包括年内将提供33600个学位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其中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5600个学位。

这5600个学位会在怎样的民校?随迁子女怎样可以入读呢?昨日发布的《东莞市政府购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给出了答案。

昨日下午,东莞市教育局发布了《东莞市政府购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通过积分入学申请程序被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享受政府购买学位。

此外,通过积分入学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入读的,也可以申请转入所在镇街(园区)内的其他民办学校。如若转入民校学费高于购买学位标准,多出的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

通过“积分入学”被录取才能获得政府购买学位

据了解,政府购买学位是指政府为提高随迁子女公共教育服务水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用以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位。

根据《办法》规定,东莞市政府购买的学位包括小学学位和初中学位,入读对象则是通过积分制入学申请程序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具体录取办法按照《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今年年初发布的2016年东莞市政府“十件实事”中明确,东莞年内将增加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提供约33600个学位,其中,公办学校提供学位约28000个,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5600个。

此外,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划,从今年开始,在保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学位规模的基础上,在“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行向优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学位政策,购买学位规模每年递增20%。这也意味着,今后五年,通过积分入学入读政府购买学位的随迁子女将会越来越多。

购买学位的学校须是东莞标准化或以上民校

政府会向哪些民校购买学位呢?这些民校的教育质量如何呢?根据《办法》规定,被政府购买学位的学校必须是东莞市标准化或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具体甄选办法由各镇(街、园区)制定。

记者了解到,至去年8月底,全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共261所(含完全中学、十二年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部分),其中标准化学校共223所,占比85.4%,也就是说,政府购买学位将出自这200多所民校。

东莞一民办学校负责人表示,东莞很多民校都能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东莞每年都会有星级民校评选,最高为市一级学校,下来就是四星级、三星级等。一般来说,被评为三星级以上的民校基本都是标准化学校。”

与此同时,《办法》还明确了购买学位的定价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0元(含义务教育财政补助),初中每生每年6000元(含义务教育财政补助)。

购买学位所需经费由市、镇财政共同分担。其中购买小学学位所需经费按市、镇5:5的比例共同分担;购买初中学位所需经费按市、镇9:1的比例分担。购买学位所需经费由市、镇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列支。

每年,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年度购买学位规划,各镇(街、园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购买学位的规划要求,向社会公布本镇街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购买数量。

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可转到镇内其他民校

获得这些学位的学生有什么费用要自己掏腰包吗?根据《办法》规定,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入读购买学位的随迁子女免交相应民办学校的学杂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除外)。

而如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的学杂费高于《办法》规定的购买学位定价标准,其不足部分由镇街财政自行承担;如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的学杂费低于《办法》规定的购买学位定价标准,其购买学位所需经费按该民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下拨。

此外,取得购买学位入读资格的随迁子女因特殊情况需要选择或转学到镇(街、园区)内其他民办学校入读的,可由其家长本人自行联系学校。如该民办学校的学杂费低于购买学位定价标准,免交该校学杂费;如该民办学校的学杂费高于购买学位定价标准,其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缴交)。

需要注意的是,转学须在所在镇(街、园区)进行,选择或转学到镇(街、园区)外民办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入读购买学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