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

26.08.2014  10:41

   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市政协提案委组织召开了提案办理“回头看”座谈会,对去年主席会议督办的重点提案《关于加强重大政府行为法律审查,推动“法治东莞”建设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市法制局局长罗乐英在座谈会上说:“这一提案对法制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坚持“开门立规”、“阳光立规

  在去年召开的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提出了《关于加强重大政府行为法律审查,推动“法治东莞”建设的建议》,主张对重大政府行为要建立严格的法律论证程序和公示与听证机制,对争议较大的重大政府行为要建立司法审查机制,同时要严格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制度。

  据市法制局副局长陈鸿钧介绍,市政府2013年10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后,至5月底共计61宗案件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应诉率达100%。市社保局局长出庭应诉某公司工伤认定纠纷案时,全市33个社保分局局长、市住建局等部分市直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旁听,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社会反响良好。

  陈斯对法制局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制工作表示满意。他说,希望进一步完善首长出庭考评机制,各部门首长要从形式出庭转变为实际出庭,勇于面对公众和媒体,树立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据介绍,建立重大政府行为法律论证程序是市政府今年的十件实事之一。市政府常务会议涉法议题均由市法制局先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用制度保障重大决策规范化。比如针对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的规划环境影响、统筹水乡地区发展等,均组织公开听证。

  同时,坚持“开门立规”、“阳光立规”,去年9月份以来,共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省立法征求意见12件,备案镇街规范性文件498件,前置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对451份来访及重大政府合同提出法律意见。

   办理提案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

  陈斯在提案中建议“建立重大政府行为公示与听证机制”。但是,由于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没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一些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对听证事项范围把握不清,主动进行听证的积极性不高。

  对此,市法制局于去年下半年开展了专题调研,邀请了西南政法大学专家组对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结合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重大决策听证规定》,起草制订《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市法制局局长罗乐英介绍,该局已于近期形成了《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待市政府审核通过后颁布实施。

  据悉,今年市政协提案委还将对列入计划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多个问题组织“回头看”活动。市政协常委、提案委主任吕小华在会上强调,办理提案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但提案办结不等于办理工作的结束,提案委将通过组织“回头看”活动,密切跟踪相关提案落实情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