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设立村监委 看紧“两委”干部

08.07.2014  11:36

  CFP图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实践办获悉,东莞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探索构建了具有东莞特色的“一核心、两联席、三统筹、四公开、五监督”村级党组织运行新机制。这一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制度,防止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在监督机制上,东莞在村党工委设纪检委员,并成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看紧“两委”干部。

  强化“一核心”确保领导有力

  释义:东莞以筑牢党在农村的根基为出发点,着力提升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级组织、总揽村级事务的能力水平,将其打造成村(社区)的领导核心。

  东莞将现有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全部改设为党的工作委员会,作为镇街党委的派出机构。党工委下面以村(居)民小组、商住小区、工业园区和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灵活建立党组织。此外,全市村(社区)党工委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率为86.6%,两委委员“交叉任职”比率为87.1%,大幅提升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力。

  东莞积极开展书记培训,制订后进党员分类帮扶和教育转化措施、党员“出口”机制,探索实施教育后仍不合格党员退党处置措施,保证党员队伍的战斗力。

  实行“两联席”确保民主集中

  释义:坚持党组织领导与村(居)民自治相结合,建立了村级班子联席会议和党群联席会议“两联席”制度。

  东莞在实际工作中实施“联名提议”“联合受理”“联席决定”“联动实施”的机制。

  集体发展项目的确立、集体资产的处置、村民福利分配方案等都是对涉及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于这些事项,需由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联名或单独提出议案,提交村(社区)党组织研究。

  村(社区)党工委将收集的有关议案提交班子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对重要民生事项,班子联席会议决议还必须提交党群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坚持“三统筹”确保高效有序

  释义:实行党组织统筹指导村民自治工作、统筹指导村级经济组织运作、统筹指导村级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的“三统筹”制度,提高村级组织运作水平。

  东莞将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套班子建设统筹考虑。同时,对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做出明确规定。

  东莞还建立健全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制度,支持、指导村(社区)内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保障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切实发挥作用。

  推进“四公开”确保阳光运行

  释义:在基本村务公开的基础上,增推承诺事项公开、决策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群众意见公开等“四公开”,进一步增强村务的透明度。

  东莞明确要求,“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向村(居)民作出的承诺事项,“两委”班子作出的重要决策以及决策的具体过程,“两委”班子任期目标实施情况,重大项目、重要决策的推进情况,均要向村(居)民公开。村(居)民有疑问或不满意的,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保证决策事项的落实。

  此外,要及时公开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以及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提议群众反馈。

  落实“五监督”确保执政为民

  释义:进一步规范上级监督、内部监督、制度监督、平台监督、社会监督等“五个监督”,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确保正确行使权力。

  目前,东莞镇街党委政府在村级党工委设1名纪检委员,负责对党工委、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同时,成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从党员、村(居)民代表中民主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对现任“两委”干部进行监督。全市558个经联社全部设立监事会,组建监理小组1952个,监督面达100%。

  东莞还实行会计委派制,全面推行农村出纳岗位专职化,并组建一支有771名审计人员的审计队伍。

  东莞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和“三资”监管平台等“两个平台”建设。截至4月,全市共受理集体资产交易项目7288宗,成功交易5865宗,成交总额达83.9亿元,已完成的交易项目实现了“零投诉”。

  东莞还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鼓励和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村(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工作,建立村民监督举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