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诉前联调案件调解成功率为98.14%
东莞时间网讯 5月30日,粤港实务研讨会暨全市法院加强调解工作会议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为学习借鉴香港先进的调解工作经验,促进两地实务研讨交流,研讨会邀请了香港高等法院、香港律师、香港调解中心等有关人士与我市医调委、市商事调解中心等有关协会人员、两级法院民商事法官等100多人。
在研讨会上,香港高等法院林文瀚法官、香港和解中心萧咏仪律师分别介绍了香港司法机构如何推动调解、调解组织如何进行调解的做法和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指导处副处长龙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江和平则从宏观视角阐述了近年来内地法院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新探索、新举措。大家围绕多元纠纷化解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经验分析,气氛热烈。
在总结发言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清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必须提高对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借鉴香港、国外的调解经验,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诉前联调工作,全面引入第三方调解,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通过强化调解,尽最大努力提高调解率,促进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东莞两级法院发挥着引领和推动作用。2011年3月,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我市成立了东莞市诉前联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了《东莞市关于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依托三个基层法院,建立了市、区域、镇街三级诉前联调工作平台,正式开始全面推进诉前联调工作,进入理性建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阶段。2011年至今,全市共受理各类诉前联调案件30329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数为29766件,调解成功率为98.14%。经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绝大部分都能自动履行,自动履行率达97.15%。这不仅大大减少了纠纷当事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耗费,同时也很大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