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走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06.12.2015  21:58

继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东莞再次谋划一盘文化大棋: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月12日,东莞市召开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动员大会,明确提出到2016年底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

通过申报和创建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东莞建城迄今,已有1200多年的历史,是岭南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也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篇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拥有大量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全市目前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3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居广东省第三位,仅次于广州、潮州,虎门销烟等历史遗址,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有相当的影响力。

多年来,东莞不断加大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力度,但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很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迹和历史地段被拆除改造。如东莞老县城的城墙在扩建马路时被拆除,只留下迎恩门一座古城楼;全国第一家来料加工企业虎门太平手袋厂于2007年被拆除改建成住宅小区。

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与历史建筑保护工作,2011年,东莞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目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保护文化、延续文脉的内在要求。”东莞市市长袁宝成说。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东莞已积累了一定的城市知名度,但外界很多人对东莞的历史文化缺乏了解,一提到东莞,就想到厂房、马路和车流。袁宝成说,其实东莞的城市形象是非常丰富的,既有东莞制造,也有篮球,还有许多非常好的历史文化资源,如林则徐销烟池、虎门炮台旧址、南社古村、却金亭碑、袁崇焕公园、蒋光鼐故居、可园等历史文化遗产,只是因为保护开发宣传不够,才不能广为人知。

“我们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不是追求一个称号、获得一个牌匾,而是想通过申报和创建活动,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的同时,推动和促进其他领域相关工作的开展,推动东莞 经济 社会发展。”袁宝成表示,要通过申报这项工作,深入挖掘东莞的历史人文内涵,向外界展示出一个多样化、富有历史人文期许的城市形象,从而增强东莞的文化软实力,提升外界对东莞的认知和认同。

9月29日,东莞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6年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并建立较为完善的历史文化保护管理框架,逐步有序地推进东莞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建设方面,东莞将加紧编制名城保护规划、认定和评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整治修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完善保护管理措施。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方面,东莞将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增加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提高保护等级、整治修缮文物保护单位,增加非遗名录数量、提高非遗名录等级,同时,重点突出“林则徐虎门销鸦片”这一历史品牌。

初步建立历史文化保护

城市规划管理框架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欧阳南江说,经过4年多的努力,各项申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初步建立了全市历史文化保护城市规划管理框架,填补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工作的多处空白,为东莞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奠定了基础。

2013年5月,东莞正式启动编制《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作为申报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并于今年4月由市政府审批通过。该《保护规划》合理划定了历史城区180公顷的规划范围、大兴路—大西路等8处历史文化街区和可园、县署等8处历史地段,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及针对性保护要求。

根据上述规划,2014年5月,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启动了历史文化街申报和历史建筑评定工作,在中心城区和寮步镇选取了6处街区作为历史文化街区备选名单,以及96处建筑作为东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备选名单。目前,东莞市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材料已上报广东省住建厅和文化厅,东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录正对外公示。

为打造名城申报工作的特色,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的样板区,2014年7月,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启动了中兴路—大西路历史文化街区、塘尾古村等重点地区的保护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今年5月,又开展了《东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保护管理法规的制定,目前已形成初稿。

文化遗产达到申报指标要求

文化遗产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标准》的三大定量评估指标之一。据东莞市文化广电 新闻 出版局局长陆世强介绍,近年来,东莞市扎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各项工作,目前,除了缺少“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外,其他均为满分,达到相关指标要求,为申报名城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东莞已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核定登录文物线索734处,由市政府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45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成功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同时,建立了文物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将459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及GPS数据移交线管部门,并商请将文物安全作为土地招标拍卖、建设工程立项和报建审批的前置条件。东莞还规范划定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2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及建筑控制地带,并由省政府公布,成为全省唯一全部完成划定和公布的城市。

与此同时,东莞形成了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机制,构建起了市、镇、村三级文物保护体系,引导镇街、村(社区)及社会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实施南社村和塘尾村古建筑群、中堂黎氏大宗祠及古建筑群等维修工程35项,验收优良率达到90%以上。东莞还在以往6次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东莞城市历史文化特色与价值研究,首次厘清了东莞历史发展的完整脉络,明确了东莞在重要历史节点的地位。

在非遗保护方面,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名录8项,省级名录33项,市级名录86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名,省级以上25名,市级以上46名,非遗数量及等级全面达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指标要求。

陆世强说,接下来,东莞将着力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进一步修缮莞城东湖寺、东城钱氏宗祠等7处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为此,东莞市财政设立了不超过2400万元的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补助。

东莞还将实施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强化工程,彰显东莞作为岭南文明重要起源地、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珠江三角洲影响重大的城市的历史定位;发挥虎门销烟与鸦片战争遗址作为东莞这一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中国近代史开篇地品牌;强化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保护与利用,扩大东莞华南抗日根据地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调整优化东莞展览馆基本陈列,凸显东莞改革开放先行地城市内涵;依托丰富多样、各具特色的非遗,打造岭南非遗交汇地文化品牌;立足人文荟萃、名家辈出的优势,打造历史名人品牌。谭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