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在东莞,车窗抛物随地吐痰拟罚50-500元

13.07.2017  09:11

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向公众征求意见

东莞时间网讯 在公共场合随地吐痰、高空抛物、车窗抛物、抱着婴幼儿随地尿尿……以后,这些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或将罚款50元至500元。日前,记者从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就《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向公众征求意见。具体意见可于7月15日前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明确了禁止实施的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一些行为,如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等。一旦出现这些行为,将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具体情况如下: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等废弃物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从建筑物、机动车内向外抛掷垃圾的,以及运输液体、散装货物的车辆泄漏、散落、飞扬或者带泥运行的,同样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人不能清除或者不在现场的,代为清除,代为清除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尊重和关爱环卫作业人员的内容也写进了《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为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免费提供临时休息、餐饮、降温避暑、取暖御寒等便利服务。不仅如此,市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应当逐步提高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