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东莞这些车辆“通行证”已被回收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净化东莞市的交通运输环境,东莞交警部门对已核发禁区通行证的工程运输车进行排查,对曾发生交通事故的工程运输车及相关企业实施收回并限制申领通行证措施,相关情况如下:
2020年03月13日06时05分,东莞市溢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牌为粤SD7217,行经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正腾工业区对出路段时,与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上两名人员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交警支队由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03月13日对该交通事故工程车采取了回收通行证、限制一年不能办证的惩戒措施。
2020年08月27日13时许,东莞市鸿基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牌为粤SW1535,途径东莞市万江区107国道望牛墩路段与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司机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负同等责任。交警支队由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08月27日对该交通事故工程车采取了回收通行证、限制一年不能办证的惩戒措施。
2020年10月25日10时26分,东莞市众盛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牌为粤SV1539,沿东莞市石碣镇民丰路,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致电动自行车司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2000元,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交警支队由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0月25日对该交通事故工程车采取了回收通行证、限制一年不能办证的惩戒措施。
交警部门提醒,近年来全国涉货车重大交通事故频发,且对各方交通参与者危害程度高。接近年末,建设、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和监管,特别是驾驶人员要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对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罚。
文字:林朝丰 通讯员 袁铭鸿
摄影:通讯员供图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