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省级预评估

19.12.2015  12:25

东莞时间网讯 12月18日上午,东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预评估工作反馈会召开。由广东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预评估组表示,东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总体达到考核指标和相关要求,原则上同意通过省预评估。专家组还指出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加强监管,做好迎接国家环保部正式复核的准备。

副市长鲁修禄出席会议。

据悉,2011年东莞市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广东省环保厅组织多家单位的专家组成预评估组,在今年12月16日至18日,对东莞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进行了预评估。

预评估组一致认为,东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总体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的考核要求,原则同意通过省预评估。

除了肯定东莞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取得的成绩,预评估组也指出了东莞环境保护仍然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对东莞市提出不少建议:应进一步深化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档案资料。

鲁修禄表示,东莞将进一步巩固东莞市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提高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水平,以更好的姿态迎接环保部正式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