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部分游泳馆未按规定 公示水质情况

18.05.2015  12:24

■市民如果发现游泳场所无证经营、没有及时公示水质检测情况等,可以拨打22625902举报 本报记者 郑琳东 实习生 张嘉培 摄

东莞时间网讯  夏季马上到了,爱游泳的市民要留意游泳场馆的水质监测结果。近日,市卫计局公布了对全市游泳场馆的第一批监测结果。结果显示,除了1家游泳场所pH值不合格,部分游泳场所存在着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未将水质自检的结果记录备案、未按规定进行水质公示等问题。

据了解,今年4月份起,市卫计局统一部署,东莞市卫监所联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中心镇(园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镇街(园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夏季游泳场所开展卫生监督监测。

此次监测首先对市内全年营业游泳场所开展。抽检项目主要包括游泳场所的卫生行政许可、规章制度落实、设施设备运行、警示标牌设置、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水质自测。

同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泳池水质进行样本采集,监测游泳场所池水水质卫生状况,其监测项目包括泳池水浑浊度、pH值、游离余氯、尿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浸脚池水游离余氯。

监测发现,部分游泳场所存在问题,比如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未将水质自检的结果记录备案、未按规定进行水质公示。

水质检验方面,第一批抽检的18家游泳场所的水质检验工作已经完成。结果显示,今年我市全年营业的游泳场所泳池水质卫生状况良好,不合格的有1家,为东莞市汇景酒店有限公司的儿童游泳池,监测结果为pH值不合格。

市卫监所表示,针对泳池水质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该家单位,该所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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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鉴别四招

市卫监所提醒,选择游泳场所和安全游泳可从4方面着手。

(一)要选择卫生条件较好、依法经营的游泳场所游泳。

(二)选择游泳池要“三看”:

1.看公示:看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信息是否公示在游泳池旁。看是否公示了当日水质情况,包括水温、pH值、余氯浓度、投放消毒药情况、循环水次数或新注入水量。

2.看水质:好的游泳池一般水质是清澈见底的;捧起少许游泳池水闻一闻,可以闻到淡淡的氯味;游泳池壁无藻类生长和污垢等。

3.看水流:市民可留意泳池底部,或泳池旁边的出水口,看是否有水源源不断进出的现象。如果有,则说明其水循环消毒装置在正常运作。

(三)市民要养成文明的游泳习惯,保护好自己和他人。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  肠道传染病、性病、精神病等病患者和酗酒者自觉不要去泳池游泳。游泳者在进入泳池前必须先淋浴、泡脚消毒,这样既能冲掉皮肤表面的浮尘和细菌,还能提前适应水温。游泳时不要在池中吐痰、大小便等。游泳后要彻底冲洗干净身体,预防疾病的发生。

(四)市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对无证经营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游泳场所经营单位要勇于举报,保障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市民如果发现游泳场所无证经营、没有及时公示水质检测情况等,可以拨打市卫生监督所的投诉电话22625902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