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重拳整肃手机行业乱象 从严处理不法分子

24.11.2015  11:43

调研中,杨东来一行在莞城西城楼附近的手机店里,向负责人了解经营情况。(首席记者 陈帆 摄)

工商、公安、城管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至明年3月31日,从严处理不法分子

杨东来昨调研莞城多家手机店,对整治行动提出严格要求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经过媒体持续报道,东莞市多个镇街手机行业存在的种种乱象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省市两级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为严厉打击手机销售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东莞市工商局、公安局、城管局三部门联手,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手机行业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整治行动。11月17日,该三个部门会商研究推出的《联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正式印发。

为督促联合整治行动的积极开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昨日下午,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东来率队,来到手机销售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比较突出的莞城调研。

调研中,杨东来一行先后走进莞城西城楼附近的4家手机销售店,向手机店负责人了解经营情况。在交谈中,杨东来一再叮嘱手机店负责人,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一起努力营造东莞优良的营商环境。

调研结束后,在莞城公安分局,杨东来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先后听取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的汇报,并对莞城的联合整治行动提出了严格要求。杨东来指出,首先要提高认识,从维护东莞城市形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的高度,切实重视手机行业存在的种种乱象。他要求,在联合整治行动中,公安和工商部门要形成合力,抓典型,打源头,依法从严处理不法分子。

杨东来指出,要深挖手机店中销售的假冒伪劣手机的源头,缜密侦查暴力销售手机现象背后是否深藏着黑恶势力。他同时强调,决不允许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充当手机行业违法犯罪团伙的保护伞。

三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

整治行动持续至明年3月底

11月17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手机行业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联合整治行动方案》)。

联合整治行动方案》提出,结合我市手机行业形势特点,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手机行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工作的目标是,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严查暴力销售手机现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消费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狠抓市场监管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商家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联合行动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工作,督导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联合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单位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全市手机经营户进行集中检查,查处手机行业中存在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砸金蛋”、“发红包”、“抽乒乓球”等欺骗性有奖销售以及占道经营、噪声扰民问题,坚决打击诈骗、假冒伪劣、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工商公安城管分工协作

警方亮出四套重拳严打

根据《联合整治行动方案》分工,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手机行业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手机、翻新手机、无合法来源手机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诈骗、假冒伪劣、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城管部门负责整治手机经营户占道经营、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等违法行为。工商、城管部门及时将违法犯罪线索通报公安部门查处。

在这个《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的基础上,11月20日,东莞市公安局专门下发了《打击整治暴力销售手机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东莞市公安局在这个《方案》中提出,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暴力销售手机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手机销售店铺、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梳理一批涉暴力销售手机线索,抓获一批涉嫌暴力销售手机违法犯罪人员,查处一批诈骗、强迫交易、制假售假、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此,市公安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锡明任组长,治安巡警支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为了确保打击行动取得实效,市公安局在《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四个加强”。

第一是加强接处警工作,对群众涉及手机销售、售后纠纷的报警,要根据“首接责任制”要求妥善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

第二是加强重点路段巡逻,加强对手机销售店附近路段的巡逻工作,尤其要加强徒步巡逻,明显提高手机销售店附近路段见警率。

第三是加强案件办理力度。发现强迫购买手机的,一律以强买强卖商品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立为强迫交易案追究刑事责任。阻碍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执行公务的,一律以阻碍执行公务查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立为妨害公务案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是加强案件研判串并,深化幕后组织者、策划者、经营者、获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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