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震副厅长出席东莞——韶关村(社区)法律顾问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

27.03.2015  10:51

1月15日下午,东莞——韶关村(社区)法律顾问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在韶关召开。梁震副厅长和律管处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会上,韶关市司法局首先介绍了前期相关准备工作情况:一是关于东莞律师对口支援韶关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区域的安排,确定交通相对便利的乐昌、南雄、翁源、新丰四个县(市)接受东莞对口支援。二是关于合同签订、律师进村(社区)开展服务的办公场所和吃住行问题已专门研究,将妥善解决。三是建议省厅出台关于对口支援工作、律师补贴发放的文件。四是建议东莞尽快将150名帮扶韶关的律师的照片及相关信息发给韶关,以便尽快做好公示牌,全面铺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此外,建议举办150名对口支援律师的培训班,以便律师做好服务山区的心理准备;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各县(市)设一名总联络员,各镇(街)也设一名联络员。

东莞司法局同意韶关司法局的建议,表示要在律师正式进驻村居前认真做好律师的思想动员工作,同时建议:一是与韶关司法局一起制定对口支援律师的《工作指引》。二是对韶关安排的四个对口支援工作县(区),以四个律师所为牵头单位,加上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有150名律师。每个小组2-4名律师服务若干个村(社区),同小组律师熟悉当地情况后可以相互补位。希望当地司法所干部做好牵线搭桥,协助对口支援的律师到各村(社区)熟悉情况。三是韶关、东莞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韶关四个县(市)司法局和当地司法所如发现律师工作方面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补台。

在梁副厅长主持下,东莞、韶关市司法局、两地律师协会以及东莞相关律师事务所主任分别就对口支援律师补贴如何发放、司法所如何对接配合、如何组织律师培训、如何保证律师交通安全、如何提高考核工作灵活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具体的研究商谈。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以及广大律师必须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重大作用。对口支援律师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如到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因时因地因人地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要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各相关县(区)司法局和律协以及当地基层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协助解决对口支援律师的吃、住、行问题和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基层司法所要发挥桥头堡作用,协助对口支援律师开展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对口支援律师要与当地村(社区)干部打成一片。农村面临的具体问题很多、很复杂,律师们要从村(社区)干部、村(居)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引导村干部和村民逐步形成法治观念和法律思维,有效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对口支援律师的工作力量要合理分配,工作形式要灵活创新。考核工作不能机械、生硬,把衡量律师是否达到省、市工作要求的决定权交给对口支援地县(市)司法局,由当地县(市)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开展对律师的考核工作。

梁震副厅长对东莞、韶关两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各项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东莞、韶关两市司法局尽快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并共同制定一个细化的对口支援方案,明确各自的需求、责任和进一步完善该项工作的建议、措施。梁副厅长强调:省厅将尽快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补贴发放问题,由厅律管处主动与厅计财装备处研究落实相关工作。建议省、市两级律师协会研究减免参与对口支援工作的律师会费的可行性问题。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要注重发挥司法所的作用,县级司法局要加强引导,消除一些司法所干部对这项工作存在的误解和顾虑,充分发挥司法所干部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作用,与对口支援律师共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做好工作。会后,省厅、东莞、韶关分别落实相关工作,综合大家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纳入省厅2015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中。

东莞市、韶关市司法局和乐昌、南雄、翁源、新丰司法局及东莞、韶关市律师协会负责同志以及负责牵头支援韶关四个县(市)的东莞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了座谈会。

 

 

(来源:广东省律师管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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