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食安管理完成“集权” 监管效率将提高

17.10.2014  13:36

  政能量

  10月10日开始,市食药监局正式承接对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责,而之前该职能为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范围。至此,食药监部门基本完成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集权”,结束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多头管理”局面。食药监部门“集权”之路始于今年1月,承接了来自东莞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能。“无可否认的是,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统一由食药监部门来行使,监管效率会比之前更高”,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食品监管“集权”正式完成

  10月10日,东莞市城管局、东莞市卫计局和东莞市食药监局于2014年10月10日签订了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职能交接协议,自当日起,东莞市卫计局承接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行为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而东莞市食药监局则承接对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责。

  原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被撤销后,以更纯粹的城市管理执法者的姿态并入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而对于承接了查处食品生产经营无证照行为“生杀大权”的东莞市食药监局而言,则意味着自今年开始,已进行10个月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集权”至此基本完成。

  执法权转移属东莞地方特色

  东莞市是食品生产大市,食品经营单位数量超过全广东省总数的十分之一,但是以往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却牵涉到质监、工商、卫生、经信与食药监局等多个部门,实际上却产生了职能交叉甚至推诿扯皮等监管真空,于是从今年开始,国家层面由上至下铺开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集权”于食药监系统。

  由于涉及具有东莞特色的原东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于近期才撤并入市城管局,所以直至本月10日,才正式将震慑威力巨大的“对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责”职能从综合执法系统剥离,正式移交至东莞市食药监局。对此,东莞市食药监局办公室方面解释称:“严格来讲,国家统一的食品监管职能承接工作在3月份已经完成,由于综合执法系统是东莞特色的设置,所以这次职能调整也只属于东莞地方政府职能转移的范围”。

  “承接了原综合执法局转移的这项针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执法强制职责后,原东莞市城管综合执法系统的部分人员编制也会调配到食药监基层分局去,涉及人员大概只有数人”,但东莞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直言,尽管有人员会加入执法队伍,但食药监部门的工作和人力资源压力会比之前更大,“不过无可否认的是,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统一由食药监部门来行使,监管效率会比之前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