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东莞餐厅不能设最低消费 最高罚3万

14.10.2014  10:33

   东莞时间网讯 11月1日起,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餐饮企业将取消最低消费,有市民拍手叫好。对此,市消委会提醒,在具体实施办法还没有出来前,消费者应主动问清楚各项收费,商家也要主动明示各种收费。

   新政:餐饮企业若违规收费最高可罚三万

  近日,国家商务部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12条明确规定,从今年11月1日起,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根据《办法》给出的相关处理措施,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也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实施《办法》。而市相关部门告诉本报记者,具体有关实施办法正在制定当中。

   调查:东莞大部分餐饮企业并无最低消费

  昨日,记者随机调查了多家餐饮企业,大多数没有收取最低消费,只有部分包房或包厢收取最低消费。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发现,很多著名餐饮企业,无论南城银丰路的花园粥城、南城的蚬皇、水濂山的顺风山庄还是莞城的东莞宾馆、东城的唐宫海鲜坊都没有对包厢设置最低消费。

  不过,也有例外,记者在南城某酒店看到,该酒店包厢存在最低消费,并且早茶时段和中晚餐时段不一样。“早茶时间段,小包厢的最低消费是300元,而且服务费也和大厅的不一样,包厢的服务费是15%,大厅是10%。”工作人员说,中晚餐时段小包厢的最低消费是800元。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得到取消包厢最低消费的通知。

   部门说法

  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

  具体办法出台前商家应明示各种收费

  商务部出台了这样一个规定,目前还没有看到有配套的实施办法,具体要怎么执行,还是需要相关部门赶紧制定实施办法才可以操作。比如说消费者可以打哪个电话举报,哪个部门来进行处罚。

  在具体实施办法还没有出来前,消费者消费前应主动问清楚各项收费,商家也要主动明示各种收费。万一和餐饮企业发生了纠纷,那么一定要保留票据等,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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