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个立法审议机构昨日正式成立
■昨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图为当选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首席记者 郑琳东 摄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为期一天半的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市会议大厦胜利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至此,市人大首个专门负责统一进行立法审议的机构——法制委员会正式成立。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为新当选人员颁发了证书。
第三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徐建华、姚康、甄瑞潮、白涛、万卓培、尹照容、邓流文、叶孔新、朱国和、刘林宏、刘裕昌、吴志刚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大会由执行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甄瑞潮主持。
李满堂当选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大会应出席代表444名,实际出席代表390名,符合法定人数。
经过投票表决,大会通过了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据了解,法制委员会共由11名人士组成,下设一名主任委员以及三名副主任委员。其中,李满堂当选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俊荣、李光霞、王任槐当选副主任委员,叶有广、危兆宾、吴绮娜、张燕姝、周汉标、徐波、蔡国栋等7人当选委员。
徐建华为新当选人员颁发了证书。随后,法制委员会11名组成人员走向主席台前端,举起右手,向宪法庄严宣誓。
力争在全省率先制定地方法规
“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今天正式成立了。”甄瑞潮表示,要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要求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责任,推动法治东莞建设;强化素质,切实保证立法质量;把握原则,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等三点意见,抓紧落实具体工作,实现“努力在全省新获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中率先制定地方法规”的目标。
甄瑞潮要求,法制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要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既不与上位法冲突,又突出“莞味”,保证法律的一致性和地方性统一。地方性法规出台后,要加强法规的宣传和普法工作,切实抓好法规的实施,同时加强地方性法规执行的检查督促,切实发挥地方性法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的作用。
甄瑞潮还要求全体代表要重视关心和支持我市的立法工作,要积极参与,就立法工作多提意见建议,共同为提升我市的立法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作出贡献。
最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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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委员会:将制定适合地方发展的法规
“我们希望立良法、立善法,真正做到精细化和接地气。”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满堂说,今后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立法原则,将针对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立法法》赋予东莞立法的范围,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由相关部门单位、人大代表提出立法的意愿,然后按照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李满堂表示,东莞之前没有立法权,立法经验不足,但东莞的法律人才非常雄厚、充足。据统计,东莞有律师近2000名,从事行政工作、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4000多名。“将在省人大指导下,发挥院校以及东莞法学人才的作用,加快东莞立法人才队伍建设。”李满堂还表示,法制委员会是市人大专门负责法规统一审议的机构,今后将按照法制委员会的十项主要职责一步步开展工作。
谈到如何避免部门红头文件直接转化为法规,李满堂说,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升级,需要制定适合地方发展的法规。“很多问题都需要立法,必须有序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李满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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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均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
昨日,会议表决通过了东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这意味着,市人大首个专门负责统一进行立法审议的机构——法制委员会正式成立。
“法制委员会成员首先要是市人大代表,并且具备广泛的代表性。这11人当中有些是法学毕业,有的则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李满堂介绍,法制委员会11名成员包括6名中共党员,5名非中共党员。在5名非中共党员中,3人是民主党派的主委或副主委,1名无党派人士,1名基层群众。
记者注意到,法制委员会的11名组成人员均有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其中有4人是法学背景本科以上的学历。在11名组成人员中,除了高校教授,不乏从事法律工作、环保工作的基层干部,城乡规划领域的高级工程师,以及多年从事东莞文化开发与保护等方面经历者,更有一名来自基层社区的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