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出台

26.03.2015  03:37

25日,东莞首次出台《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办法》明确了14种将要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初步核实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公开工作进展和政府应对措施等政府信息。同时,东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已正式上线。

详细报道请关注3月26日《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时间网等东莞报业集团旗下各子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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