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驾校员工侵吞15万培训费炒股亏空 获刑2年

20.10.2015  11:24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一家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学员缴纳的培训费15万余元后,挥霍一空。近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审理了这起职务侵占犯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秀有期徒刑2年,责令其退赔公司15万余元。

被告人李某秀于2008年在东莞市一家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某网点担任文员,负责招揽业务和收取学员培训费。自2014年3月始,李某秀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学员培训费后没有上交给公司,据为己有后用于 股票 投资 等挥霍一空,共计侵占公司培训费156040元。2014年12月4日,李某秀在东莞市万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秀犯职务侵占罪,向东莞市第一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某秀在庭审过程中无异议。东莞市第一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最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秀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东莞市某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 经济 损失156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