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最高可获10万元资助

23.10.2014  20:04

   东莞时间网讯 今日(10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在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时指出,12月初,全国注塑机改造、全国数控一代及中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等三场全国性会议将在我市召开,这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充分说明了近年我市在抓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等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各相关单位要通力配合、精心筹备、尽职尽责、办出实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确立在R2线四换乘站设置五幅文化墙、设立民办博物馆扶持资金等事项。

   重点议题1:大学生

   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

   最高可获10万元资助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主要划分为拓宽就业渠道、扶持自主创业、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就业服务、促进公平就业、改善高等教育及加强组织领导等7个部分,共29项政策措施。

  袁宝成指出,人才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关键。东莞对人才的需求是求贤若渴,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精准发力,拿出更有力、更开放、更前瞻性的政策,形成比较优势,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认可东莞、喜欢东莞、扎根东莞,营造先发优势。

   政策梳理:

   就业指导服务年限延至3年

   全市推行“导师带徒”活动

  细数29项政策,《实施意见》首先梳理了现有政策措施,主要有企业招用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税收优惠等16条,其余13项政策为落实上级政策文件和新增政策。

  落实上级政策文件方面,一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租金补贴;二是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性生活补贴;三是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新增政策措施方面,一是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年限延长至3年;二是由市人力资源局会同市教育局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库、数据交换和定期沟通机制;三是市人力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镇街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调工作会议;四是健全完善“导师带徒”活动工作制度,在全市全面推行,即鼓励企业家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志愿服务,包括对初始创业高校毕业生的经营管理辅导等;五是扶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

   创业:每年最多3000元租金补贴

   困难生:发放不超6个月临时补贴

  具体来讲,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租金补贴: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起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作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3000元的租金补贴。

  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登记失业满6个月或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户籍所在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扶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每年组织评选一批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分3万元、6万元、10万元三个档次给予资助,通过活动,形成示范效应。

   补助15个商贸流通项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通过可列入2014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项目共15个。

  其中,包括补助5个物流行业升级改造和业务创新项目,共460万元,补助2个大型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项目;补助4个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升级改造项目;补助4个餐饮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升级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