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黄江原镇委书记与副手"唱双簧" 设套骗政府1.1亿
东莞黄江原镇委书记伦锦洪涉嫌共同贪污受贿受审
官不大,涉贪的数额可不小,又一例小官巨贪走上被告席。昨日,东莞市黄江镇原镇委书记伦锦洪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由东莞市中院开庭审理。伦锦洪被指控在担任黄江镇委书记期间伙同他人共同贪污人民币11229.665万元、港币18万元,受贿人民币500万元、港币150万元。黄江镇原党委副书记袁俊森被控参与共同贪污同台受审,另一名商人梁志凌因参与共同贪污并涉嫌行贿1500余万元亦同时受审。
广东省检察机关表示,“小官巨贪”在当下呈现出四大新趋势,建议通过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适度分解部门及个人权力,推进基层权力运行公开化,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反腐警示教育来堵住“小官巨贪”的出现。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与副手合伙“赚差价”
黄江镇位于东莞市东南部,全镇总面积约98平方公里,镇内交通发达,往香港、广州、深圳、惠州等大中城市均在一小时车程内,该镇还先后获得“全国百强乡镇”等称号。
良好的区位优势,土地就分外值钱。起诉书显示,伦锦洪主要栽在土地上。
据检方起诉书,2007年年初,时任黄江镇党委书记的伦锦洪在获知黄江镇雄昌塑胶厂有限公司(简称“雄昌塑胶厂”)欲以7000多万港元转让该厂所在地块后,便意图通过先找人收购上述地块,再促成政府高价回购,假冒雄昌塑胶厂方代表跟政府方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来侵吞公款。
随后,伦锦洪找到了时任黄江镇党委副书记的袁俊森及袁的同学梁志凌。梁志凌还是东莞市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简称“莱钢公司”)的董事长。
根据指控,伦锦洪将上述计划告知两人后,便交由两人具体操办。一方面,梁志凌按伦锦洪的指示私下与雄昌塑胶厂方代表劳明智多次洽谈,并最终以7400万港元作为购地价格达成协议;另一方面,伦锦洪则负责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推动黄江镇政府将雄昌塑胶厂所在地块征收作为政府储备用地。
2007年12月5日,在梁志凌与雄昌塑胶厂正式签订购地协议后,梁志凌安排张伟财(另案处理)假冒雄昌塑胶厂董事与黄江镇政府就购地价格进行谈判。
指控称,为使征地过程顺利,并且在追讨征地余款方面得到关照。梁志凌与张伟财经商议后决定,由梁志凌提供资金,张伟财出面,送给黄江镇副镇长袁柱波(另案处理)11万港元,送给黄江镇党委委员谭皓强(另案处理)10万港元,送给黄江镇党委委员蔡耀芬(另案处理)10万港元,共31万港元(折合人民币29万元)好处费。
起诉书称,在未经班子会议再次讨论决定的情况下,袁俊森确定以单价1710元人民币每平方米征收上述地块,并于2007年12月17日作为黄江镇政府的代表之一与假冒雄昌塑胶厂方代表的梁志凌签订了总价为18210.645万元人民币的征地合同。
截至案发,黄江镇政府陆续转账支付12000万元人民币至梁志凌实际控制的东莞市雄益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在如约支付给雄昌塑胶厂7400万港元后,伦锦洪等人将剩余的款项侵吞。其中伦锦洪分得约3600万元人民币,袁俊森分得约2000万元人民币,梁志凌分得约1450万元人民币。
2015年4月,袁俊森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