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黄江镇原党委书记伦锦洪涉嫌受贿被查处
伦锦洪(资料图片)
因“涉嫌受贿”被查 记者昨日已从市纪委得到确认
昨日,市纪检监察网发布《东莞市纪委内修外练强素质打造纪律审查业务精兵》一文,文中提到“近期查办黄江镇原党委书记伦锦洪受贿一案”。记者随后从市纪委得到证实,今年上半年,根据群众举报,2013年9月从东莞市新莞人管理局局长任上“退休”的伦锦洪被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他被查出的主要问题是“涉嫌受贿”,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任黄江镇委书记5年
《东莞市纪委内修外练强素质打造纪律审查业务精兵》中提到,市纪委近期坚持“内修”、“外练”一起抓,分期抽调人员参与查办大要案件,近期查办了黄江镇原党委书记伦锦洪受贿一案。记者随后从市纪委得到确认,黄江镇原党委书记伦锦洪确因受贿被市纪委查办。
据了解,伦锦洪出生于1962年,是东莞厚街人。从其个人简历看,伦锦洪的仕途是从横沥镇开始的。1983年参加工作后,伦锦洪被安排在横沥镇政府工作。1985年~1991年,伦锦洪在共青团东莞市委工作,随后被提拔。
资料显示,1992年,年仅30岁的伦锦洪从共青团东莞市委下派到石排镇,直到2000年。其间,他曾担任石排镇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2000年是伦锦洪仕途上的一个转折点,年仅38岁的他担任了清溪镇委副书记、镇长。随后,他担任黄江镇委书记,时间长达5年,直至2008年调任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任该局首任局长。
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
记者从市政府人事任免信息中看到,2008年3月,伦锦洪担任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局长,2013年9月被免去上述职务,在局长任上“退休”。
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今年上半年,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开始介入调查伦锦洪违纪违法案件。也就是说,伦锦洪是在“退休”一年多之后被纪检机关调查的。
伦锦洪:
1962年出生,东莞厚街人。
1983年7月~1984年12月在横沥镇政府工作;1985年1月~1991年12月在共青团东莞市委工作;1992年1月~2000年1月任石排镇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2000年1月~2003年12月任清溪镇委副书记、镇长;2003年12月~2008年3月任黄江镇委书记;2008年3月~2013年9月任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局长。
主要经历
黄江任上力推农民公寓“略显高调”
伦锦洪于2003年调任黄江镇,任该镇党委书记。据熟悉伦锦洪的当地人称,伦锦洪到黄江后大有干一番事业的冲劲和激情,无论是开会还是到基层督导工作,他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想干点实事”,行事风格很干练,略显高调。
回忆当年,一位黄江镇当地干部称,伦锦洪给当地干部群众印象最深的就是力推农民公寓建设。“他在来黄江3年后获得连任,接受媒体采访时谈下一个五年计划,其中特别提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做的是农村的城市化,旧村改造、农民上楼是一个方向,要在全镇建设5个大型农民公寓,让全镇17000名农民集中上楼居住’。”
记者了解到,伦锦洪在黄江的那几年,正是该镇经济、社会突飞猛进发展的年代。“当时黄江本地人口少,又有像裕元工业园那样的大项目、大企业支撑,本地人每年的分红和福利待遇都很好,甚至一度让周边有些镇的人都艳羡不已。”一名熟知当地情况但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该人士说,那时候,伦锦洪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提升当地的人居环境,尤其是农民公寓等项目的建设,让很多本地人得到了实惠,为其政绩加分不少。
2013年9月从“新莞人局”局长任上“退休”
2008年11月6日,全国首家专门服务于外来务工人员的正处级单位——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正式挂牌,伦锦洪被调任该局局长,他也是该局首任局长。当时,伦锦洪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做到每个来东莞的人都可以感受到我们的关心。”
对于自己的工作要求,伦锦洪当时表示,一定要把对新莞人的服务一步步做起来,让新莞人真正有一种归属感。
上任之初,伦锦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当时的重点工作有两个,一是免费发放新莞人服务卡,该卡将提供包括医疗、教育、居住等方面的优惠以及其他信息;另外一个则是对一些条件较差的出租屋进行“升级换代”。
记者搜索发现,有关伦锦洪担任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局长时的媒体报道并不多,在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局长任上,他显得很低调。2013年9月26日,市政府的一个人事任免信息显示免去伦锦洪的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原因是“退休”。这一年,伦锦洪5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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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锦洪被群众举报 问题多在黄江任上
近年来,伦锦洪曾被群众举报,而被举报的问题主要发生在黄江镇委书记任上。网上一篇题目为《“狼锦洪”之称,东莞市黄江镇伦锦洪》的举报帖中,伦锦洪被称为“狼锦洪”,“贪财如狼”。
该网帖称,伦锦洪在黄江镇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之便卖官并侵吞集体财产、动用公款,“弄得当时黄江的经济和政治环境非常之差,后因被举报,他通过关系调到东莞市新莞人局任职”。
网帖举报称,伦锦洪除了在黄江办公楼建设项目中吃回扣,还借亲朋名义敛财,“在黄江东环路强占600亩土地用于经营枫园饭庄、高尔夫练习场等,转手费获得1000万元;在黄江镇田心路口强占150多亩土地用于经营绿化公司,利用职权之便承包田心路口到星光路口价值600万元的绿化工程,并以每棵白玉兰树苗1万元的价格卖给政府”。
网帖还提到,伦锦洪“经常无故调整干部,50万元起实行大搞明价买卖官员拍卖,最高纪录以200万元成交”。
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接到群众举报后,市纪委开始调查伦锦洪的问题,最终确定的主要问题是“涉嫌受贿”。据透露,目前该案在纪委层面已查办结束,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