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15年异地中考今起申请 提交资料大幅简化

01.04.2015  09:22

4月1日至20日,东莞2015年异地中考开始受理申请。与去年相比,今年异地中考的申请手续大幅简化,随迁子女只需要在学校报名,且学籍、居住证、社保和稳定住所等申请材料,职能部门自行认定即可。

根据相关文件,在东莞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东莞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报考公办或民办普通高中的,须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申请时间表

4月20日前

申请人到随迁子女在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读学校接收申请材料,需审核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信息是否一致,在《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后,将证明材料原件退回申请人。

4月30日前

镇(街、园区)宣教办(局)汇总本辖区内学校上交的材料后,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受理档案,出具受理回执。在读学校将受理回执发回申请人。

5月10日前

各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最终认定结果根据其个人提交资料的审核情况,由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可凭姓名和受理回执编号登录指定网站查询个人审核情况。申请人如对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凭受理回执到子女在读学校所在镇(街)的宣教办(局)提出复核。

5月25日前

市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

A

条件要求

具有东莞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今年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2015年5月31日止,须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东莞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东莞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东莞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二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二年或以上。

B

办理手续

不需要再跑新莞人服务中心

1.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去年申请时需提供东莞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经镇街公安部门审核,可认定为符合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而今年简化为本项申请人只需提供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不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2.稳定住所地证明

去年需要申请人提供出租屋、自有房产、自建房屋、工厂企业宿舍等4种材料进行证明,而今年则简化为持有在东莞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二年或以上的,即可认定为符合本条件。

3.学生学籍

由市教育局根据学籍档案资料直接审核,申请人不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4.稳定职业

按国家规定在广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二年或以上的,即可认定为符合本条件。

5.报名地

去年,随迁子女家长要带齐资料赶往各镇街的新莞人服务中心办理异地中考手续,也因手续不全,经常需要来回奔波。而今年,手续大幅简化后,随迁子女家长只需要到子女就读学校报名即可。

C

申请材料

申请人要递交多份材料

2015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申请表

下列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申请人与子女的亲子关系证明,需出示以下证明之一: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县级或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县级或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DNA检验鉴定书;

3.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证明:在本市参保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在本省外市参保的,需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明细表(需盖公章)。

D

注意事项

学生个人信息需核对准确

1.姓名:需与户口簿或身份证登记一致。

2.身份证号码:需与户口簿或身份证登记一致。如未入户口,可不用填写。

3.学号:共10位,指学生在“东莞市中小学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上的学号,可向在读学校查询。

4.准考证号:共8位,指学生报名参加中考的准考证号,可向在读学校查询。

5.学生照片:为学生最近三个月内一寸正面免冠彩照。

6.初中阶段就读情况:列明初中阶段就读情况,如曾转学则需分行写明具体时间段各校就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