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4小伙QQ上扮靓女约“苹果男” 见面就抢手机

04.08.2015  13:12

东莞时间网讯 四名“95后”男子因无钱买手机又不想打工赚钱,看到别人用iphone手机很羡慕,于是上网通过QQ聊天“钓鱼”,显示用iphone手机的网友,冒充女网友约“苹果男”见面看电影,确认苹果男带有iphone手机后,四人团伙就实施抢劫,将手机抢到手后撒腿就跑。

近日,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了该团伙抢劫手机案,判处柏某华、柏某保、梁某金、柏小小(化名,未满18周岁)犯抢劫罪,分别判处3年3个月至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用QQ号扮成“美女网友”

钓“苹果男”

来自同一村的四名“95后”老乡,最大的是1995年出生的柏某华,最小的是1997年出生的柏小小。由于没有钱又不想打工赚钱,看到别人用苹果手机很羡慕,自己又没有钱买,于是就想到去抢。

自2014年8月起,四人利用昵称为“甜蜜小谎言”的QQ号,专门搜寻用iphone手机上网的男子,冒充“美女网友”和“苹果男”聊得热情似火。一般聊了1—3天后,就约“苹果男”见面看电影。他们往往已通过QQ空间认清“苹果男”面貌。

在见面地点,一人躲在远处观察“苹果男”,确认“苹果男”身上带有iphone手机后,迅速打电话联络其他同伙速速赶来。3—4人合伙抢劫iphone手机,一般只是对“苹果男”进行拳打脚踢吓唬。仅有一次柏某华使用弹簧刀捅人致伤。在2014年11月,四人被抓获归案。

抢到苹果手机后

以数百元贱卖到地摊

仅2014年10月,四人作案4宗,抢劫时间分别为晚上8点、晚上9点、深夜12点、凌晨2点,被抢男子年龄一般在16岁—19岁之间,抢劫的手机分别是白色iphone4、黑色iphone5s、白色iphone5s等。他们得手后,在夜市摊上出售,价格在500元—1000元。被抢劫手机全部被售出,至案发时仍无法追回。

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并认定四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柏某华多次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柏某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柏某保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梁某金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柏小小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