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高陂三洲村百亩水田丢荒至今未能复耕 土地租赁合同涉嫌伪造

10.02.2015  12:36

  梅州网讯 1月4日,本报“民生”栏目报道了大埔县高陂镇三洲村百余亩水田曾租赁给镇政府搞水产养殖,期满后却面临未能复耕的局面,导致良田丢荒严重一事。日前,有村民再向本报反映,称其中一份租金合同涉嫌造假。

  据介绍,三洲村村二村民小组村民所说的“假合同”,是指水田租赁期满后,2011年三洲村委会与村二村民小组签订的一份合同。该合同注明:“为确保平整后土地能充分利用,不丢荒弃耕,在村民自由选择的前提下,将愿意出租的土地进行集约化经营。租赁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至2041年12月30日,租金为合同前15年每亩每年200元,后15年每亩每年300元。”代表村二村民小组签订合同的是组长张某潮。

  然而,日前有村民反映称该合同为伪造,张某潮表示他对合同并不知情。记者向张某潮求证,他表示“不久前才知道有这份合同”,并称他本人之前并不知合同签订一事,怀疑有人冒名签字。记者几次致电三洲村村支书曾某定,但他一直未接电话。记者从高陂镇信访办了解情况时,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签订该份合同时的“会议记录”复印材料。内文写了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地点为张某潮家;会议内容是讨论合同条款。该工作人员表示,据此不能判定村民所述是否属实。而有村民则对该“会议记录”复印材料表示质疑。

(记者钟智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