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人财两失 台女子偷查前男友账户吃官司

24.08.2014  19:56

  中新网8月2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郑姓银行女职员不满一度论及婚嫁的前男友另娶他人,且交往期间“”了她100多万元(新台币 下同),害她人财两失,通过同业查询前男友账户后声请假扣押,法官审理发现郑姓女子违反“个资法”主动函送检方侦办。

  桃园地院调查,郑姓女子(36岁)与李姓男子交往多年,一度论及婚嫁,后来渐渐疏远,半年前李结婚,新娘却不是她,她气得捶胸顿足。

  郑姓女子认为李姓男子欺骗她感情,还“”了她100多万元,想把钱要回来,获悉李姓男子在两家银行有账户,去年4月间,利用业务之便,以查询个人信用名义,用同行照会方式,请两家银行提供李姓男子的帐户资料,两家银行以为是同业征信,查到李姓男子的账户共有60多万后提供给郑姓女子。

  郑姓女子随即向桃园地院递状声请假扣押李姓男子两个帐户的存款,准备打官司讨债,法官审理时发现郑姓女子未经授权查个资,而且是通过同行照会查个资,主动告发她违反“个资法”函送检方侦办。

  “凡走过必留痕迹”,桃园地检署指出,除了查案、公务需要,个资不能随便查,依规定查询者要登入个人账号和密码,只要查过个资,都被纪录数据库。

  检察官还指出,网站上切勿随意揭露别人姓名、身份证字号、电话、出生年月日、电子邮件账号、财务状况、病历和犯罪前科等资料,否则也违反“个资法”,可处二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