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登山遭尾随抢劫轮奸 三男子获刑8年半至18年

03.09.2015  11:54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两年前,两名女青年在白云山游玩下山途中走小路,被三名男子尾随却未提高警觉,惨遭抢劫、轮奸,事后还被以上传视频为由敲诈勒索。记者昨日获悉,广州中院近日对三名男子三罪并罚,终审判刑8年半至18年有期徒刑。

   噩梦

   小路下山 两女被三男抢劫强奸

  2013年9月22日,两位女青年小卓和小江(化名)到白云山游玩,而后走进一条人迹罕至的石阶小路。

  据两名被害人证言称,大概下午3点左右,她们看到两名30岁左右、穿着迷彩裤的男子在前面慢慢跑步,以为他们是在军训。之后,两名男子转右不见了。十几分钟后,前面又出现一个同样穿迷彩裤的男子,此时之前那两个跑步的男子也出现在了她们身后。

  小卓还拉一把朋友,想给他们让道,谁知后面两名男子停了下来,慢慢跟在她们身后。大概4点时,身后的两名男子慢慢靠近,分别用手封住了小卓和小江的嘴,把两人拖进了树林里面。小卓大叫了几句“救命”,被人用手卡住喉咙,并且用刀对住脖子。

  接着,小卓和小江被这三名男子用白色封口胶从后面绑住了双手并封嘴,再用一块黑色布绑住双眼。随后,三名男子逼问两人银行卡的密码,抢走两部手机及现金。之后,小卓和小江被分开看管。

  之后,小卓惨遭两名男子轮奸,另一男子因其他原因对小江强奸未遂,这期间两人不敢反抗,三男子还声称已经用手机录像,如果事后敢报警就把视频上传到网络。当天晚上9点左右,小卓和小江被带到白云山西门口附近释放,还给了她们66元坐车回家。

  案发后,三名男子通过QQ、公用电话等方式联系小卓和小江,以将视频上传网络为由,向小卓和小江勒索8000元,由于二人拒绝而未能得逞。同年9月29日,三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判决

   三罪并罚 最重判刑18年

  9月29日,三名被告人李宗昌、马江楠、裴丹被公安机关抓获,他们持小卓的银行卡总共消费了59.9元。

  白云区法院一审认为,李宗昌、马江楠、裴丹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强奸罪三罪,数罪并罚,对李宗昌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5000元。马江楠获刑16年半,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3000元。裴丹被判刑8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

  李宗昌、马江楠辩称没有对被害人实施轮奸,提出上诉。而据此前的供述,他们计划从外语学院翻墙入山,就是要找年轻女游客下手,并且准备了避孕套要实施强奸。今年8月28日,广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