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金钱龟被盗案告破 两嫌疑犯被擒800只龟“回家”

26.03.2015  11:15

今年2月18日(除夕)凌晨,东莞高埗镇冼沙村林先生家的别墅被几名盗贼潜入,楼顶的养殖温室内一千余只幼年石金钱龟被盗,损失约110万元人民币。日前,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高埗公安分局抓获,警方起回被盗石金钱龟800多只,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作案时间长达45分钟

林先生自建的小别墅位于东莞市汽车北站后侧的高埗镇冼沙村。林先生邻居的别墅刚刚装修完毕,比他家的楼房高出一两米。两家的别墅楼只有一米的距离。从视频监控上看,盗贼就是撬开邻居的大门,从邻居楼顶踩着防盗网进入林先生家的。

视频显示,2月18日凌晨1点25分,盗贼进入林先生家,直到2点10分才离开,过程持续了45分钟。林先生介绍,自己于2014年9月新进了一批幼龟共1800只,盗贼是用蛇皮袋装走的,可能是比较慌乱,有一个蛇皮袋里装了200多只龟,落在温室的角落没带走。当天天亮后,林先生到温室里喂龟,才发现被盗,立即报警。

当日上午8时05分,林先生向高埗公安分局报案。警方确认共有960只石金钱龟被盗,其中7月龄小龟约900只,每只市值约1100元,2年龄大龟约60只,每只市值约为2000元,共计损失达110万余元。

盗贼作案后逃往广西被抓

接报后,高埗公安分局组织警力成立“2.18石金钱龟被盗案”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经侦查发现,2月18日0时许犯罪嫌疑人何某清(男,31岁,高埗镇芦村人)驾驶一辆小货车载着犯罪嫌疑人李某荣(男,31岁)和陆某兴(男,28岁,均广西武宣县人)窜至高埗镇冼沙综合市场路段。在附近观察后,何某清驾车留下等候,而李某荣、陆某兴两人翻爬至受害人屋顶,潜入屋内,撬开锁具,盗取大量石金钱龟,用编织袋装裹吊放至楼下,装载到小货车上。得手后,三人驾车迅速逃离。

专案组通过大量的视频资料排查,锁定了嫌疑人的作案车辆,条条线索指向犯罪嫌疑人何某清。2015年2月26日,犯罪疑人何某清归案。经审讯,专案组迅速锁定了其同伙的信息,立即兵分三路分赴广西实施大范围包抄抓捕。

3月9日,专案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二塘镇平田村一村民户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荣抓获,3月12日,将其押解回莞。嫌疑人已将市值较高的大龟出售,但警方仍在上述住所起回被盗石金钱小龟800多只,为林先生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经审讯,李某荣、何某清对“2.18盗窃石金钱龟案”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对犯罪嫌疑人陆某兴的抓捕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