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两会新签两协议 郑立中指惠双向投资促人员往来

26.08.2015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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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立中(右)与施惠芬(左)会谈前握手。 中新社发 王东明 摄

  中新社福州8月25日电 (记者 张羽 陈小愿)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德铭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林中森25日在福州举行两岸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11次会谈。双方签署了《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民航飞行安全与适航合作协议》。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在下午的记者会上表示,《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参照税收的惯例,在涵盖常规税收协议、协定要素的基础上,具有很强的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实现双向互惠。协议通过制定优惠的税率,消除双重课税,为两岸企业提供更加稳定、透明、特别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促进两岸直接双向投资。

  第二个特点是两岸特色。协议的商谈过程、文本体例与核心条款都体现了鲜明的两岸特色。

  第三个特点是有效保障。协议建立两岸税务联系机制,强化两岸协商合作,将为两岸纳税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郑立中还从五方面分析了避免双重课税的意义和作用。

  一、优化投资环境。协议通过制定优惠合理的协议税率,为两岸企业提供相对稳定、透明、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和条件。

  二、降低税收负担。协议通过划定征税的权限,明确税收抵免的方法,将有效消除重复课税现象,切实降低两岸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

  三、公平税收待遇。协议有关非歧视待遇的规定,有利于避免税收歧视,确保投资者享有不低于当地居民的税收待遇。

  四、强化税收合作。协议搭建了税收的合作平台,并且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税收征管秩序,消除潜在的税收不公平现象。

  五、有效解决争议。协议建立了两岸税收争议的协商解决程序,为维护两岸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救济渠道。

  对于《海峡两岸民航飞行安全与适航合作协议》的签署,郑立中指其具有三大重要意义。

  一、有效保障两岸民航飞行安全。协议明确了双方合作的原则和目标,就规范领域、监管机制、证照管理、专业认可、信息交换与通报开展了交流合作,这些措施的落实将进一步提升民航飞行水平,维护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降低两岸航空公司的经营成本。目前,两岸航空公司执飞两岸航线时,部分航班还需机务放行人员跟机,并携带部分零配件,对票价有间接影响。协议生效后,双方可就相互提供飞机维修和机务放行人员做出适当安排,减少航空公司的运行成本。

  三、深化两岸民航领域的合作。协议是两岸民航交流的最新成果,根据协议,双方将成立专业工作小组,以多种方式开展交流合作。这些合作形式,丰富了两岸民航交流的内容,创新了合作的机制。

  郑立中表示,协议签署后,希望两岸各界共同努力,使协议早日生效实施,让两岸民众尽快得到实实在在的保障和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