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举行第二次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会议

27.12.2014  05:45

  2014年12月25日,大陆方面证券及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肖钢先生与台湾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曾铭宗先生在北京共同主持了两岸第二次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会议(以下简称“监管合作会议”)。首次监管合作会议以来,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两岸资本市场合作在ECFA框架下进一步得到深化。本次会议就两岸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合作进行了有益的沟通和讨论。主要情况如下:

  一、交流两岸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情况。

  肖钢先生介绍了近期大陆股票、债券、期货市场发展的整体情况和新的特点,以及大陆方面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采取的重大举措。肖钢表示,当前大陆资本市场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未来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和结构上的调整,将极大改善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与环境。改革开放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也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动力。要促进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法制化建设。

  二、探讨和研究两岸资本市场合作中的有关问题。

  (一)台湾方面关注的问题

  1、关于放宽QFII的相关限制。大陆方面将研究进一步降低QFII资格门槛,以及允许QFII投资大陆国债期货的有关问题。

  2、关于降低台资金融机构担任大陆QDII投资顾问门槛。大陆方面将在有利于促进大陆基金业提升全球投资管理能力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QDII门槛设置问题。

  3、关于ECFA早收承诺的落实。

  一是落实简化台湾证券从业人员在大陆申请从业人员资格和取得执业资格的相关程序。双方同意,将由两岸有关协会共同商议提出落实的具体方案。

  二是尽快将台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列入大陆允许QDII投资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所名单。大陆将加快相关法规的修订工作,尽早对外公布。

  此外,双方还就两岸交易所合作股价指数授权,发展期货商品上市问题交换了意见。

  (二)大陆方面关注的问题

  台方表示,对于大陆方面关注的以下问题,台方已做好相关规定的修订准备,待《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生效后公布实施。包括:

  1、大陆证券期货机构在台设立代表处须具备2年以上国际证券期货经验,且包括港澳地区;

  2、循序放宽针对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相关限制;以及

  3、放宽大陆证券期货机构参股台湾证券期货机构的有关限制。

  两岸第二次监管合作会议的顺利举行,对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管机构保持持续良好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借鉴彼此发展经验,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同意,两岸资本市场合作的不断扩大与深化,将有利于两岸资本市场的互惠与共赢,长远将有利于两岸经济金融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