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司机真大胆,两月内两次涉酒驾驶还都是“无证上岗”

20.08.2020  14:22

企石一男子两个月内一次酒驾一次醉驾还都是无证驾驶。8月18日,该男子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企石警方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刑责。

8月17日21时5分许,李某驾驶一辆粤S号牌小型轿车途经企石镇企桥路东平村路段时,被企石夜查交警查获有涉酒驾嫌疑。经抽血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9.81mg/100ml,属醉酒驾驶行为。

据李某交代,他从未考过驾驶证,这是他第二次涉酒被查。8月17日当晚,他在企石东平村一家湘菜馆里吃饭喝酒,先是一个独自喝,后与一位老友共饮。他既喝了白酒又喝了啤酒,其中百年糊涂白酒约2-3两、零度啤酒约1000毫升。酒后稍休息了一下,感觉精神不错,就驾车上路,没想到会碰到交警查车。

后经交警查证,李某的确是第二次涉酒驾驶。在今年6月17日,李某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被企石交警查获,因新冠疫情影响并没有对他实施行政拘留,仅合并罚款3500元;但李某并不长心,依然我行我素,在短短的两个月内,两次无证驾驶、涉酒驾驶,一次是酒驾、一次是醉驾。

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侦查。因李某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企石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取保候审。

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认罚,保证取保期间遵守《被取保候审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上所列的规定,保证随传随到,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罚。

负责案件侦办的交警表示,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一直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中之重,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以案为鉴,遵法守规明礼、拒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全媒体记者 刘志斌 通讯员 吴海啸

通讯员供图

全媒体编辑 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