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两次租车抵押骗现钱被提起公诉

25.09.2015  14:36

  中新网广州9月24日电 (索有为  陈云飞  陈芝敏)广东中山一男子先后两次将从租车公司租来的车抵押给他人换现钱,通过伪造车主身份证骗取对方信任,与对方签订汽车抵押合同进行贷款,共计骗得9万元人民币。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14年9月,被告人张某祥向中山市一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一辆起亚K2小汽车(价值人民币53000元),随后,其伪造该小汽车所 有人程某成的居民身份证,向被害人古某智谎称自己就是该汽车所有人程某成。在获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张某祥向古某智借款4万元人民币,同时与古某智签订抵押 合同,将车辆和证件交付给对方。后张某祥在没有还款,以及未经古某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该小汽车开走交还给租车公司。另外,张某祥还以同样方法骗取李某 5万元人民币。至同年10月,张某祥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仍不还款,故意改变联系方式逃匿。2015年2月,张某祥在该市三乡镇雍村市场附近路段被警方抓获归 案。
            经审查,张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用他人名义且使用伪造的产权证明,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以涉嫌合同诈骗罪。9月15日,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依法对利用租车进行抵押实施诈骗的张某祥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近年来随着汽车租赁行业兴起,租车公司被骗的事件也屡屡发生。检察官提醒市民,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如果民众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应仔细审查抵押物的所有权、核对抵押物主的身份证件和相关所有权证明,尽可能避免上当受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