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两毒贩被东莞中院依法执行死刑
毒贩不仅自制手枪、子弹、冰毒和麻古,而且跨省跨市贩毒,容留多人多次吸毒,最终被执行死刑。
6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依法对罪犯林少桥、陈泽鹏二人执行死刑。
6月23日、24日,东莞两级法院集中宣判了16宗毒品案件,打击毒品犯罪,毫不留情。
林少桥案情回顾
罪犯林少桥:外号阿桥,2014年7月至9月期间,林少桥多次从上家购买冰毒几十千克贩卖给下线。还使用制毒工具及制毒原料制造冰毒、麻古等毒品。2014年9月18日林少桥被捕,在其住处缴获手枪一把、子弹6发。
一次订货10公斤
卖家买家统统落网
2014年9月17日,“中间商”林少桥(除林少桥外,其他人均已另案处理)指使韩真平与买家何康交易200克甲基苯丙胺。当日,林少桥还与另一买家刘国昌交易甲基苯丙胺1000克。2014年9月18日,林少桥向“供货商”赖展喜订购10000克甲基苯丙胺,赖展喜指使郑创立送货给林少桥,约定在林少桥的住处进行交易。
在交易现场,公安机关当场将林少桥和郑创立一起抓获,分别从林少桥与郑创立身上缴获甲基苯丙胺7.6克与2.51克,并查获此次交易的甲基苯丙胺9961.7克。公安人员从该房间另查获甲基苯丙胺507.8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36460克,以及自制手枪1支、自制手枪弹6发。
除了自制手枪
还自制冰毒和麻古
在罪犯林少桥的住处,公安人员除了缴获自制手枪1支、自制手枪弹6发外,还发现了一批制毒工具和制毒原材料,原来,林少桥两三个月前就购入了这批工具和原料,用于制造冰毒、麻古,自产自销。
陈泽鹏案情回顾
罪犯陈泽鹏:外号阿南,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期间,陈泽鹏多次伙同多人贩卖冰毒。此外,陈泽鹏还在租住处开起“烟馆”多次容留多人吸毒。陈泽鹏两次逃脱抓捕后,于2015年2月1日在第三次抓捕中被捕。
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1日期间,罪犯陈泽鹏(除陈泽鹏外,其他人均已另案处理)伙同多人一起贩毒,且在租住处,多次容留郭传强及张昌海、“小虎”、赵啟凡、周烈等多人吸食毒品。
三次抓捕过程
第一次抓捕:2014年10月,罪犯陈泽鹏伙同他人在深圳市龙岗区某出租房贩卖甲基苯丙胺。10月20日,公安机关在上述房间内抓获刘尚飞及陈泽鹏同居女友李莉君、吸毒人员何某舟,当场缴获甲基苯丙胺1041.32克、含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的片剂14.14克及电子称2个、吸毒工具一批。陈泽鹏在外贩毒躲过第一次抓捕。
第二次抓捕:10月20日,陈泽鹏指使17岁的颜某等人帮忙寻找毒品买家,隗某兵遂介绍冯某与陈泽鹏进行1000克甲基苯丙胺的交易。当日21时许,双方在东莞市凤岗镇某宾馆进行交易,公安人员当场将隗某兵、冯某等人抓获,缴获甲基苯丙胺1001.06克,在楼下抓获等待收取毒资的颜某等人。陈泽鹏察觉后驾车逃离现场,躲过第二次抓捕。
事不过三,陈泽鹏落网:2015年1月31日,陈泽鹏与赵啟凡驾车将购得的甲基苯丙胺从陆丰市运回东莞市。2015年1月31日16时许,陈泽鹏指使郭传强将一包甲基苯丙胺贩卖给陈兰,后与赵啟凡将其余甲基苯丙胺搬到与李莉君二人的同居处,进行称重、分装、贩卖。
2015年1月31日21时许,公安人员抓获陈兰,让陈兰带路抓捕陈泽鹏,其间“顺路”将郭传强抓获,郭传强协助公安进入陈泽鹏的租房内。陈泽鹏于2015年2月1日被抓获,同时赵啟凡、李莉君等人也被抓获。公安人员缴获甲基苯丙胺1013.5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2.15克、含咖啡因成分的红色药丸14.36克、电子秤2个等。另在陈泽鹏车上查获甲基苯丙胺4990.02克。
法院判决
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东莞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少桥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制造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等,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依法并罚。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严重,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应依法惩处。
林少桥被东莞中院依法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陈泽鹏贩卖甲基苯丙胺等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还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并罚。陈泽鹏贩卖毒品数量大,是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最突出的主犯,并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社会危害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
东莞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泽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全媒体记者 付碧强 王子玺 通讯员 邓佩菁
全媒体编辑 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