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造车祸敲诈遇警察截查 强行冲卡撞车被逼停

19.08.2014  15:20

两男子被控制造车祸敲诈,但证据不足入不了罪,最终因妨害公务罪获刑1年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实习生 刘文鑫 石丽婷

新快报讯一辆宝马车有碰瓷嫌疑,被警察拦截。不料,这车强行冲卡,最终撞车后被迫停,车上三人两人被抓,一人逃走。此后,被抓的李某、钟某被控以故意制造车祸敲诈抢劫。因证据存疑,审理一波三折,重审判处无罪后,检察院抗诉。近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再审改判两男子犯妨害公务罪,各判刑一年。

冲卡被捕 两人供述不一

男子李某、钟某自2011年11月5日起就身陷官司泥淖。那天,两人与另一名男子林某在番禺某路段遇警察拦截,林某所驾驶的宝马车竟然冲卡并连续碰撞两小车,车子被迫停下后,两人被抓,林某逃走。

据执勤辅警介绍,当时常有人报案,遇到无牌宝马车碰瓷。辅警发现,该三人在当日似乎在实施碰瓷行为,遂报警。之后,检方对李某、钟某提起三单指控,除了暴力冲卡外,男子涉嫌构成抢劫罪。

据指控,当日,三人在番禺区东涌镇大同村回环桥底车道故意碰撞吴某某的汽车,索赔5000元不成,用石头乱砸其车门,事后吴某某报警备案。

同月9日上午10时许,三人又在东涌镇南沙大道天益村牌坊附近故技重施,这次摊上事的是刘某某,三人恐吓其赔偿12000元。刘某某不从,三人将其压在车旁,搜走其身上现金5000元。

虽钟某否认犯罪事实,李某却作出有罪供述,称三人共作案四宗,三人“各司其职”,自己负责下车拦车,林某负责开车和索赔,钟某则充当老板角色。每次作案都是林某的主意,事前做手脚把左后视镜裂缝弄坏,目标首选外地车。

被判无罪 检察院抗诉二审

然而,此案从进入审理开始,钟某对指控事实从不承认。李某在开庭阶段也全面翻供。

案子证据也存在种种疑问。关键的一点,在警方提交的录像监控中,没有相关无牌宝马车的痕迹,关键情节因录像保存期限问题,也缺失了。而钟某妻子为了证明丈夫清白,四处邀请亲朋好友作证,钟某在其中一宗指控事项中没有作案时间。其正好在家过重阳。

此案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去年底番禺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法院采信两人无作案条件外,被抓当日也无受害人报警。

对此判决,检方不服,提出抗诉,此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而此时,在逃的林某也归案,但其称不认识李某、钟某,案发当天只是在路边接上他们一起回东莞,在番禺大道鱼窝头路段时失控撞上了路基。

据此,中院认为,虽原指控的两宗犯罪证据不足,但李某、钟某参与驾车强行冲卡,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各判处1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