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追逐酿惨剧 被撞者负全责

09.07.2015  11:28

  梅州网讯  (记者罗诚浩)6月19日,本报“民生一线”栏目报道了《只因“瞅一眼”两车狂追10公里》(详见6月19日4版)一文,两车追逐过程中导致一名男子黄某辉被撞成重伤。黄某辉被撞伤后一直在医院昏迷不醒,交警给出的事故认定认为黄某辉负全责,撞伤人的孙某敏无责任。

  黄某辉的家属向记者表示,孙某敏在撞人后离开了现场,事后才报警。“事发后第四天,我和刘某、孙某敏一同去直属大队了解情况,当时孙某敏说人是他撞的,他的车买了保险,他愿意赔偿。”黄某辉的家属告诉记者,后来交警说孙某敏没有责任不用赔偿,此后就一直未能见到孙某敏,事故认定也拖了一个多月。

  日前,记者从交警给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看到,由于黄某辉酒后驾车,且没有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是导致此事故的全部原因,无证据证明孙某敏有导致此事故的原因。因此,交警判定黄某辉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敏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黄某辉的家属向记者表示,黄某辉是在拦停了孙某敏驾驶的车辆时,下车后被撞的,并不是在行驶过程中。为此,记者向律师咨询,广东客中梅律师事务所余律师认为,如果当事方对事故认定存在异议,可向市交警支队进行复议,并说明情况。余律师还表示,需要判定黄某辉被撞时的角色,当事方也可查看事发地的相关视频和监控了解情况,如果真是下车后被撞应该是行人身份,而且撞伤人的孙某敏驾车逃逸也应该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