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集体一个人 获司法部表彰

12.02.2016  11:08
日前,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两集体一个人获司法部表彰,其中五华县司法局华城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兴宁市司法局石马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梅县区司法局雁洋司法所所长房春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本报讯  (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李舒琳)日前,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两集体一个人获司法部表彰,其中五华县司法局华城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兴宁市司法局石马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梅县区司法局雁洋司法所所长房春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实施法制宣传育民、法律行业便民、人民调解和民、法律援助惠民、安帮矫正安民等五大工程,扎实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民生实事深入开展,实现全市2244个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